延安市行政審批信息網是延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管理處既是市政府行政審批管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官方網站,其辦事機構又是市政府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行政審批項目的行政機構,掛靠延安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大廳為辦理行政審批工作的場所。
承擔職能
延安市政府行政審批管理處受市政府及政府有關行政機關的委託,承擔以下職能:①組織協調市級行政審批項目和收費事項的管理工作;指導縣、區行政審批項目的管理工作。②統一受理市級進廳行政審批項目,直接送達辦理結果。③督辦督查進廳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對暫未進廳的審批項目進行監督檢查。④協調解決“並聯”審批中存在的問題。⑤提供政務信息諮詢服務。⑥受理投訴舉報,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投訴舉報案件。⑦管理各單位駐廳人員,協助廳外聯繫單位管理聯繫承辦人員。⑧承辦市政府和行政審批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部門組成
政務大廳由有行政審批項目的40個部門和中、省駐延單位組成。日常業務量較多、審批項目關聯程度大的單位,如計委、城管局、城建規劃局、文物局、文化局、衛生局、林業局、水利局、公安局(消防)、安監局、環保局、國土局、科技局、外貿局、人防辦、技監局、藥監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等20個單位為駐廳單位,常駐大廳,集中辦公;日常業務量較少、但涉及並聯審批業務較多的單位,如房產局、農業局、交通局、商貿辦、畜草中心、人行、氣象局等7個單位為廳外聯繫單位,實行統一受理,廳外辦理,預約辦公,明確專人負責;日常業務量雖多,但審批項目關聯程度差的人事局、勞動局、廣電局、教育局、財政局、民政局、司法局、體育局、鹽務局、計生局、物價局、糧食局、安全局等13個單位為廳外監督承辦單位,不統一受理,承辦單位定期將受理情況和辦理結果抄送行政審批管理處,接受監督檢查。進廳項目實行“六件”管理制。即“即辦件”、“承諾件”、“聯辦件”、“呈報件”、“預約件”、“退回件”。進廳項目的審批實行“三個一”的審批辦理制。一是一個機構統一受理、送達並監督辦理,即:對進廳審批項目均由市行政審批管理處統一受理並監督承辦,統一送達,各有關單位不能再受理進廳行政審批項目。二是實行專用章統一管理制,即:各有關單位啟用行政審批專用章,印章由駐廳人員統一管理。對於需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的項目,由對應的政府部門以本部門名義上報;三是一票收費制,即:進廳審批項目涉及收費的,只使用一張票據,統一收費,由財政部門分類管理。
行政審批管理處對外設定三個視窗,即:受理視窗、收費視窗、監督投訴諮詢視窗,直接承辦審批項目,各部門派駐的人員一律不對外承接業務。為了方便民眾,提高效率,大廳對所有進廳項目的“審批內容”、“審批程式”、“政策依據”、“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提供六公開服務,實行陽光作業。
投資指南
投資環境
一、 生態環境
1998年至2003年底,全面加快了生態環境建設步伐,實行退耕還林,封山禁牧、舍飼養畜,生態建設治理速度、規模和質量空前提高,共退耕還林663.46萬畝。生態環境惡化的勢頭得到遏制。
二、 基礎設施
延安機場可以起降中型飛機,每周至西安、北京有近10個航班。西安至神木鐵路和210國道二級公路縱貫全境。西安至黃陵、延安至安塞高速公路建成通車;黃陵至延安、安塞至靖邊高速公路正在建設。交換程控化、傳輸光纖化、數位化的現代化通訊網路基本形成,移動通信網已覆蓋全市各鄉鎮,用戶達到47萬戶。固定電話普及率達到每百人12.45部。
三、 城市建設:
延安城區規劃面積80平方公里,城區面積達16平方公里;常住和流動人口21.2萬人,城市道路總長度40.3公里,日供水能力5.5萬噸,集中供熱面積133萬平方米,用氣普及率達到85%,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75%,污水收集率5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6.17平方米,城區大氣環境質量基本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全市建制鎮82個,城鎮化水平達到30.5%。
四、 金融保險
全市現有金融機構47家,下設網點252個;保險機構31個。各項存款金額176.1億元,各項貸款餘額127.5億元。
五、 對外開放
延安先後與江蘇無錫、上海寶山區、深圳龍崗區、北京景山區、浙江嘉興,貴州遵義,山東灘坊等13個市區建立了友好合作關係,形成了聯結東部沿海發達城市的經濟協作帶。與德國埃爾富特市締結友好城市。1997年以來,共實施內資項目契約239個,引進資金42.3億元;實施利用外資契約項目20多個,實際利用外資1億多美元。世界500強之一的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會社會落戶延安。
六、 社會事業
全市擁有大學、中等專業學校、普通中學等各類學校3384所,學齡兒童入學率98.97%,11個縣區實現了“普九”達標。有各類專業科技人員4.3萬人,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25個,體育場13個,公共圖書館13個,廣播覆蓋率達到90.7%,電視覆蓋率92.8%;有各類醫院、衛生院213家,病床5551張,衛生技術人員8055人,初級衛生保健網路覆蓋面達到77%。
投資方向
一、 農業開發
果菜畜草,產品生產、保鮮、儲藏、加工;
設施農業,外向型農業,土地綜合利用;
水利設施,流域治理,種草種樹,畜禽養殖、加工。
二、 工業能源
石油,捲菸,煤炭,電力,醫藥,機電,食品,機械,包裝,建材,配套工業,農副產品加工,國有企業產權交易,資產重組。
三、 高新技術開發
設備製造,電子信息,新型材料,環保,生物工程,中藥材新產品。
四、 旅遊服務
景區設施、產品開發建設;賓館、飯店、餐飲、娛樂、流通服務。
五、 基礎設施
公路、水利、供水、供氣、供熱、垃圾污水處理,通訊、房地產開發。
六、 社會事業、金融保險
教育,文化,衛生,體育,金融,保險,諮詢,律師服務。
七、 其他
投資方式
一、 中外合資
二、 中外合作
三、 外商獨資
四、 股份有限公司
五、 BOT、TOT方式
六、 補償貿易
七、 對外加工裝配
八、 技術轉讓
九、 產權交易
十、 對外加工裝配
十一、 技術轉讓
十二、 產權交易
十三、 承包經營
遠景目標
一、 到2006年全市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72億元,年均增長9.8%,人均達到8400元;
二、 到2010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245億元,年均增長9.3%,人均達到11600元;
三、 到2020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562億元,年均增長8.7%,人均達到24800元;
四、 到2007年全市建成300萬畝林果,200萬隻羊子和10萬座蔬菜大棚生產基地,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200元。
五、 到2010年,全市地產原油達到1000萬噸以上,原煤產量達到2000萬噸。
優勢產業
享受國家鼓勵類政策優勢產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布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外商投資項目分為鼓勵、允許、限制和禁止四類。其中列為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主要是指:
(一) 農業新技術、綜合開發和能源、交通、原材料工業;
(二)高新技術、先進適用技術,能夠改進產品性能、提高企業技術經濟效益或者生產國內生產能力不足的新設備、新材料;
(三)適應市場需求,能夠提高產品檔次、開拓新興市場或者增加產品國際競爭能力;
(四)新技術、新設備,能夠節約能源禾口原材料、綜合利用資源和再生資源以及防治環境污染。
對從事投資額大,回收期長的能源、集體、城市基礎設施(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鐵路、公路、港口、機場、城市道路、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建設、經營的,經批准,可以擴大與其相關的經營範圍。
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為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
國家鼓勵的陝西優勢產業
陝西省在下列外商投資的優勢資源和優勢產業,已列入《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也可享受國家鼓勵類優惠政策:
1、糧食、馬鈴薯、棉花、油料種子開發生產(中方控股)
2、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等國家重點生態工程後續產業開發
3、節水灌溉技術開發及應月
4、煤炭加工套用技術開發和產品生產
5、優質釀酒葡萄基地建設及優質葡萄酒釀製
6、鉬、鈦等金屬礦產開發及深加工
7、金屬功能材料生產 。,
8、動植物藥材資源開發生產(列入國家保護資源的除外)
9、天然氣下游化工產品生產和開發
10、現場匯流排智慧型儀表製造
11、數控工具機、數控刀具及關鍵零部件設計與製造
12、高爐煤氣能量回收透平裝置設計製造
13、城市供氣、供熱和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大中城市中方控股)
14、旅遊景區(點)開發及其配套設施建設、保護和經營
15、公路旅客運輸
摘自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令第15號(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投資形式
外商在陝西可採用下列方式進行投資:
1、辦外商擁有全部資本的獨資經營企業。
2、與境內企業共同舉辦的合資經營企業。
3、與境內企業簽定契約舉辦的契約式合作經營企業
4、BOT、TOT方式。
5、在境內參股、購買部分股權和生產經營權。
6、展開補償貿易、來料加工、裝配等合作生產。
7、租賃、承包經營境內企業。
8、購併境內中小型企業。
9、陝舉辦控股公司、投資性公司、股份公司、跨國公司的地區總部等。
10、借款給境內項目或企業。
11、中國法律允許的其他投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