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壽縣發展改革局

(十)負責制定全縣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制定全縣節能減排指標及年度指標並監測指標完成。 負責對直屬企業在生產經營、技術改造、安全生產、能源配置、產品升級、資產盤活等方面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四)節能減排辦公室負責制定全縣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制定全縣節能減排指標及年度指標並監測指標完成。

職能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四)指導和促進市場體系的建立、建設和發展;組織協調重點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問題,幫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五)合理確定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資金來源、資金投向,研究和提出投資和建設領域的管理辦法,按規定許可權,審批縣管理許可權內的基本建設項目,申報大中型基建項目,安排重點項目計畫,組織協調資金的落實。
(六)負責企業在生產經營、技術改造、招商引資、安全生產、能源配置、產品升級、資產盤活等方面的管理與指導。
(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八)研究分析全縣經濟發展形勢,搞好預測和監測,綜合協調財政、信貸、利率、價格、稅率、工資等經濟槓桿,通過政策和政策協調、信息指導、諮詢服務等途徑,促進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的實施。
(九)負責全縣水庫移民基礎設施及後扶規劃的編制,按規劃將每年度項目及時上報及按要求實施,確保項目落實到位。
(十)負責制定全縣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制定全縣節能減排指標及年度指標並監測指標完成。
(十一)研究解決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勞動保障、人口計生、社會保險等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按縣委、縣政府要求,起草有關涉及價格方面的檔案。
(十三)負責全縣物價工作的綜合管理和平衡,實施上級控制物價總水平的目標和措施;負責全縣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負責審定、調整許可權範圍內的商品價格、房地產價格以及服務價格和中介服務收費。
(十四)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涉農價格和收費的管理、監督,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年度審驗工作;研究制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的社會監督制度。
(十五) 負責建立全縣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監測價格運行情況,分析預報市場價格動態和價格變化趨勢,及時反映市場物價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縣物價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暴利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受理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和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推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的社會監督。
(十七)負責處理和協調部門、企業之間重要價格和收費爭議;引導和規範經營者自主定價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負責全縣工業品、農副產品、公用事業成本和流通費用調查分析工作,向有關方面提供成本調查資料。
(十八)負責對全縣公、檢、法及行政執法機關在辦理案件中涉及的扣押、沒收、追繳物品、糾紛物等涉案物品進行價格鑑定,負責“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物損”,“進行物損鑑定”工作。
(十九)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信訪、擋案、保密等項工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負責人事勞資工作。
(二)業務辦公室
組織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綜合平衡,綜合分析全縣經濟形勢,搞好全縣經濟和重大市場運行動態的預測、監測,及時完成當年國民經濟運行情況分析報告。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和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把關報批全縣經濟發展規劃,編制項目建議書及立項報告;對各業申報的縣管經濟項目進行考察、審核、確認、批覆;負責對已立項的項目進行跟蹤檢查。負責全縣城鄉一體化體系的巨觀調控、工作處理、業務服務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直屬企業在生產經營、技術改造、安全生產、能源配置、產品升級、資產盤活等方面工作的管理與指導。負責材料綜合。
(三)移民辦公室
負責全縣水庫移民基礎設施及後扶規劃的編制,按規劃將每年度項目及時上報及按要求實施,確保項目落實到位。負責全縣水庫移民後扶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移民手中。負責對水庫移民進行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指導及接待和辦理水庫移民來信來訪工作。
(四)節能減排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縣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制定全縣節能減排指標及年度指標並監測指標完成。協調相關各部門抓好農業、工業、交通、建築、科技等領域的節能減排工作。建立節能減排項目庫,做好項目論證和前期工作,優先安排循環經濟等節能減排項目。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五)行政審批辦公室
提供視窗服務、接待諮詢、辦件登記,收發相關材料。負責服務視窗與單位聯繫,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工作情況,妥善處理視窗接待遇到的難題。負責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審批,政府投資(補助)項目審批,收費許可證審驗和審批,許可權內商品、服務和行政事業收費價格調定價。
(六)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
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年度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計畫;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政策宣傳工作;協助並監督縣地稅部門做好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工作;負責全縣有關價調基金方面的和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對價格調節基金補貼項目的調研和建議的提出,及向縣政府呈報價格調節基金使用的請示文字擬寫工作。
(七)物價監督檢查綜合股
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物價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管轄許可權負責組織並實施對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國家機關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規範價格和收費行為,並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組織開展全縣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縣明碼標價工作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監製明碼標價簽,組織開展對不正當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縣的“價格誠信”單位建設活動,指導有關單位和部門建立健全價格管理制度;負責全縣監督檢查統計及檢查案卷管理工作,以及組織開展創建省和國家規範化監督檢查分局活動;負責農村價格監督網路建設,農村收費公示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和開展全縣價格投訴舉報工作,依法查處投訴舉報的各類價格違法案件,維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承辦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其它事項。
(八)涉案價格管理股
負責對涉案價格認定、仲裁、處理;負責對公檢法司在司法過程中的價格認證工作、車物損價格鑑證、貸款抵押物、應稅物、扣押物、罰沒款以及由減少和取消行政審批轉移出來的部分職能,如中準價、行業價、租賃設施等方面的價格鑑證工作;負責對指定銷售商品及服務價格行為、價格廣告行為進行價格認證及規範工作;接受上級委託對下屬價格認證機構價格認定中出現的異議,依法進行覆核裁定。
(九)成本調查辦公室
負責承擔國家和省安排的糧食、經濟作物、蔬菜、畜產品、水產品等專項調查、常規調查、直報調查和預測任務;運用成本調查資料,分析農業成本變化情況,預測農產品成本價格走勢;負責對全縣列入政府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的工業品、農產品和服務價格進行定調價格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負責接受國家和省市的委託,完成有關事項調定價前的成本監審任務;負責組織全縣成本調查、成本監審人員及被調查對象的業務培訓工作;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做好成本調查資料的公布工作,或接受有關方面對成本調查資料的諮詢。負責價格監測工作,定期對國家和省市部署的國際、國內重要商品價格、生產資料價格、重要農副產品價格進行采價、報價和分析預測,發展價格信息網員,開展價格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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