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教育、體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教育、體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全縣重點體育設施建設。
(二)負責全縣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三)統籌規劃和指導全縣教育體制與辦學體制改革;統一規劃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及幼稚園布局,提高幼兒入園率和基礎教育鞏固率;負責國中及以下學校的學籍管理。
(四)管理全縣體育事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負責管理縣內各類體校、體育俱樂部和各類體育協會組織;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完善訓練體制。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組織參加和承辦大型體育競賽,承辦縣級綜合性運動會。管理、指導全縣體育競賽工作,指導體育科技、教育、宣傳及培訓工作。負責縣域內體育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登記審查工作。制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縣體育市場,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縣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六)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縣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管理農村中國小的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並監督檢查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提出縣級教育費附加使用方案;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七)依據市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的要求,歸口管理全縣學歷教育的報名、統計、上報等服務工作。
(八)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技術裝備、電化教育、勤工儉學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九)指導教育教研工作,深化課堂教學改革,推動教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十)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部門及系統內(含民辦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全縣各類學校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的體育管理服務職責劃入。
(二)取消已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有關規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饒縣教育局(廣饒縣體育局)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掛行政審批服務股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安全、應急管理、接待、會務、政務公開、外事、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支部的日常工作和教育團工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和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承擔局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局本身及各級各類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民辦學校(幼稚園)舉辦許可;負責中國小校開辦、停辦、合併、搬遷核准;負責學前教育機構審批註冊;負責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組織和個人從事體育經營活動的審核。承辦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二)人事股(掛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牌子)
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全縣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師德建設;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師資培養和培訓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幼稚園)教師考核工作;負責局及直屬學校許可權內和各鎮街、廣饒經濟開發區、廣饒濱海新區中國小校(幼稚園)教育體育幹部考核、任免、聘任等管理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支援貧困地區教育體育人員和下派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有關實施工作。
(三)規劃財務股(掛教育會計集中核算中心牌子,學校安全股與其合署)
編報全縣教育體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監測全縣教育體育經費投入情況;監督管理農村中國小校的事業費和教育體育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及全縣農村中國小校經費核算和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統計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和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的審定、規劃編報和經費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籌措與管理等政策規定的落實工作;負責審核各中國小校的收入、支出預算和上級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全縣教師工資的審核和發放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的撥付和監督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校產管理;負責學校校舍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
(四)基礎教育股(體育管理股與其合署)
統籌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工作(含社會力量和中外合作舉辦的基礎教育);統籌規劃中國小校布局;組織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研究指導基礎教育體制綜合改革;擬訂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和有關教學、教材建設的政策規定;規劃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的信息技術教育;負責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籍管理;管理指導特殊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指導中國小德育與體育工作;參與實施教育救助工作;參與指導中國小校長隊伍的建設與培訓工作;組織國中學生學業考試和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擬訂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民體育健身工程,指導職工體育、學校體育、社區體育、農村體育等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全縣體育產業開發,負責縣域內體育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登記審查工作。負責管理全縣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全縣性綜合運動會,組隊參加市以上體育賽事,負責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和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和審批。負責全縣國民體質監測和健身類氣功的管理。負責全縣體育產業的開發和指導,負責體育彩票站點的設定與管理。
服務承諾制度
一、實行依法行政制度
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教育工作方針、政策規定,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依法辦理各項教育工作業務。
二、實行政務公開制度
凡辦理教育管理事項,除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要按照規定的程式、範圍和時限,向社會或一定範圍的服務對象公開。
三、實行限時辦結制度
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常事快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質量,方便民眾辦事。凡屬職能範圍內的工作事項,符合政策規定,上報材料齊全,按程式能夠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按照規定的程式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詳見附《廣饒縣教育局辦事程式及辦理時限》)。
四、實行掛牌服務制度
公布工作人員姓名、職務,實行掛牌辦公,以利社會監督。
五、實行首問責任制度
凡遇到來辦事的單位或個人,被詢問(含接聽電話)的第一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熱情接待。屬首問責任人所在股室職責範圍或首問責任人能夠答覆的事項,能當場答覆的要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要告知答覆期限;對不屬於首問責任人所在股室職責範圍的,首問責任人負責向詢問人指明有關股室的方位或電話號碼。
六、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對來辦理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的民眾,承辦人要一次性告知辦理的有關政策法規依據、辦事程式、相關材料準備等事項,在承辦過程中要告知能否辦理,手續是否完整。對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應予以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經告知仍無法補正的,不予受理。
七、堅持文明接待制度
堅持使用文明用語,說話和氣,態度和藹。實行“三個一樣”,即生人與熟人一樣、初次與再次一樣、民眾與領導一樣,嚴禁出現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象。謝絕一切妨礙公務的請客送禮和公費娛樂。
八、實行失職追究制度
在工作中,服務態度粗暴、生硬,言行舉止不文明,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吵的給予誡勉教育;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取消上崗資格1個月,並追究股室負責人的連帶責任,取消該股室當年評優資格。
因主觀過失造成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沒能在承諾時限內辦結的,取消上崗資格1周。
對能馬上辦理而故意拖延不辦的,除責令當事人向服務對象賠禮道歉外,還要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在全系統通報,取消上崗資格1周。
吃、拿、卡、要及收受紅包和實物的,給予紀律處分,勒令下崗學習;觸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不執行收費標準,私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的,給予以紀律處分,對相應股室負責人追究連帶責任。
凡在一年內有二次以上被取消上崗資格的,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被取消上崗資格三次以上(含三次,除第四款規定外)的,當年度考核按“不合格”論處,並安排其接受專項教育學習。
工作人員在被依紀取消上崗資格後,必須接受由局黨委紀檢部門組織的專項學習。學習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但必須按規定上下班,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重新調整上崗。學習期間不遵守有關制度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勞動紀律處分。
九、實行評議制度。每年進行一次面向社會和服務對象的集中評議,評議結果計入個人和股室年終綜合考核。
領導班子
姓 名:李軍章 職 務:黨委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負責教育督導、人事、規劃財務工作。分管教育督導室、人事股、規劃財務股。 |
姓 名:韓宏方 職 務:黨委副書記 工作分工:負責教育系統黨務、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局機關工作、招生考試工作和信訪穩定工作。分管局辦公室、招生辦、信訪辦公室。 |
姓 名:李峰 職 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教學教研、教師培訓、教育條件裝備、教育信息技術、勤工儉學工作。分管縣教學研究室、縣教育條件裝備辦公室、電教中心。 |
姓 名:李仁津 職 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基礎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工作。分管基礎教育股、縣職業與成人教育辦公室、縣學前教育辦公室。 |
姓 名:顧曉明 職 務:黨委委員、縣體育局副局長、縣體育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管理全縣體育事業。 |
姓 名:張金銘 職 務: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工作分工: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
姓 名:李廣利 職 務: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分管學校安全股。 |
姓 名:李向花 職 務:黨委委員、教育工會主席 工作分工:負責工會、老教協、共青團、少先隊、女工、關心下一代、計畫生育工作。分管教育工會辦公室。協助李仁津同志分管學前教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