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家電下鄉推廣工作實施方案

(3)加強補貼資金髮放工作檢查,及時糾正偏差。 (5)按自治區財政廳規定,負責辦理補貼資金清算。 (1)配合自治區財政廳制定全區家電下鄉推廣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擴大農村消費、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關精神,根據《財政部 商務部關於印發家電下鄉推廣工作的通知》(財建〔2008〕680號)和《商務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家電下鄉推廣工作的通知》(商綜發〔2008〕426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領導小組
自治區成立由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李金早為組長,自治區財政廳、商務廳廳長、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為副組長的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領導小組,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公安廳、工商局、國稅局、質監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同時,建立家電下鄉推廣工作聯席辦公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單位由自治區財政廳、商務廳、政府辦公廳和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公安廳、工商局、國稅局、質監局等部門組成,聯席辦公會議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商務廳,負責全區家電下鄉推廣的日常工作。
二、推廣工作的時間和主要內容
推廣時間:2008年12月1日—2012年11月底。
主要內容:由中央和地方財政以直補方式按產品銷售價格的13%對農民購買彩電、冰櫃、手機和洗衣機四大類中標家電產品給予補貼。補貼資金中央財政負擔80%,自治區本級財政負擔20%。
三、家電下鄉產品標準和補貼對象
(一)四類推廣產品的價格:納入補貼範圍的產品包括彩電、冰櫃(含冰櫃)、手機、洗衣機四類,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具體品牌、規格以商務部、財政部招標公告為準。
(二)補貼對象及標準:全區具有農業戶籍的農民在規定時間內購買規定的家電產品給予財政資金補貼。補貼標準為銷售價格的13%。每戶農民購買補貼範圍內的彩電、冰櫃(冰櫃)、手機、洗衣機,每類產品不得超過1台(部)。  
四、部門職責分工
(一)財政部門職責。
1.自治區財政廳負責全區家電下鄉資金安排和調度工作。
(1)會同自治區商務廳擬定全區家電下鄉推廣實施方案,制定全區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另文下發)。
(2)測算全區補貼資金需求,安排地方配套資金,並分解下達。
(3)加強資金調度,確保按比例、進度、程式和預算級次下撥補貼資金。
(4)對縣級財政和鄉鎮財政部門(或縣級財政部門認可指定的鄉鎮機構)的補貼資金審核和發放工作開展檢查、指導。
(5)公布舉報電話,受理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等案件,對其中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按財政部要求及時匯總上報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辦理補貼資金清算。
(7)落實推廣工作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推廣工作順利實施。
2.市級財政局負責本地區補貼資金撥付、監管工作。
(1)落實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的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市、縣財政部門發放、撥付補貼的具體職責與操作程式。
(2) 掌握各縣(市、區)補貼發放進度,加強上下工作銜接,及時反映問題,搞好資金調度,保證資金及時足額下撥。
(3)加強補貼資金髮放工作檢查,及時糾正偏差。公布舉報電話,受理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案件。
(4)落實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推廣工作順利實施。
(5)按自治區財政廳規定,負責辦理補貼資金清算。
3.縣級財政局負責保證及時、足額發放補貼資金,實施補貼發放動態監督管理。
(1)落實縣級補貼發放機構和鄉鎮級補貼審核認定機構並予登記造冊。
(2)制定本縣(市、區)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對補貼發放、審核操作規程和信息系統使用加強全面培訓,確保工作順利有效開展。
(3)加強對補貼審核認定與發放工作的巡迴檢查和業務指導。
(4)強化監管責任。公布舉報電話,受理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案件。
(5)落實本級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推廣工作順利實施。
(二)商務部門職責。
1.自治區商務廳負責會同財政廳組織和指導全區推廣工作。
(1)配合自治區財政廳制定全區家電下鄉推廣實施方案。
(2)組織召開推廣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
(3)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宣傳家電下鄉政策。
(4)組織開展宣傳活動。根據推廣進程,突出各階段宣傳重點,通過媒體向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進行廣泛宣傳。
(5)制定中標家電下鄉企業行為規範,明確中標企業銷售和服務網點建設、網點備案、店堂設定、票據開具、領退貨信息管理等事項(另文下達)。
(6)建立舉報制度,加強檢查監督。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及時查處違規中標企業及其銷售服務網點。
2.市商務局負責會同市財政局加強協調和檢查督促工作。
(1)會同財政局建立推廣工作協調機制,制定和組織實施試點方案。
(2)加強政策宣傳,指導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開展宣傳活動。
(3)督促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及時受理中標企業網點備案。
(4)及時登錄和使用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加強對各縣(市、區)實施動態檢查。
(5)強化協調服務工作,協調中標企業抓好銷售服務網路建設,健全應急預案,有效防範促銷安全事故和貨源調供等問題。
(6)加強檢查監督。公布舉報電話;及時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地方保護、市場壟斷、欺行霸市、惡意競爭、坑農害農以及騙取補貼資金等違紀違規問題。
3.縣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會同當地財政部門搞好網點備案、政策宣傳、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工作。
(1)受理中標企業網點備案。
(2)加強政策宣傳和諮詢服務工作。及時將家電下鄉政策信息,特別是補貼申領發放程式及所需證明材料等信息,採取印發公告、廣播電視宣傳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
(3)加強對促銷活動的協調服務工作。
(4)牽頭制定應急預案,妥善解決好網點供應不足、網點銷售管理不善等問題,處理出現搶購、擠購等市場秩序混亂行為。
(5)認真履行監管職能。公布舉報電話,及時受理民眾舉報;加強對備案銷售、服務網點的巡迴檢查,及時查處發現的問題。
五、對中標企業的要求
各中標企業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加快家電銷售服務網路建設;要做好銷售網點備案工作,保證對縣級的銷售和服務網點覆蓋面達到100%,保證農民方便購買和就近維修家用電器;要規範銷售服務網點店堂設定和促銷行為,保證安全促銷;積極配合商務部門搞好政策宣傳,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處理突發事件;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和規定,保證誠信經營,組織充足貨源,合理確定配送價格,嚴格執行統一零售價格,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所屬各網點認真執行中標產品限價政策,不得提價或變相提價銷售;要認真履行承諾,健全完善售後服務體系,加強制度建設與培訓工作,對企業及各網點相關的業務、技術和管理人員進行全面培訓,同時搞好售後服務工作,認真負責受理和限時妥善處理農民消費者投訴。
六、加強領導,確保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順利進行
開展家電下鄉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擴大內需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統籌城鄉改革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內需和外需協調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時間長、任務重,意義重大,關係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安排、周密組織,切實做好各項工作。
各市、縣(市、區)和鄉鎮政府要高度重視家電下鄉推廣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統一負責家電下鄉工作,並抽調財政、商務、公安、工商、稅務、質監等部門組成協調小組,共同推進家電下鄉各項工作。各級財政、商務部門加強配合,切實制定本地具體操作方案,建立組織協調機制,組織進入本轄區的中標企業紮實有效開展推廣工作。稅務部門要做好產品銷售發票的監管和協調工作。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協助做好市場秩序維護、突發事件的處理、產品質量和售後服務監督等工作。各有關部門要齊心協力,各司其職,切實把這件惠民實事辦好辦實。各中標生產和流通企業要抓住機遇,以質優價廉的產品、誠信快捷的服務,大力開拓農村家電市場,實現銷售服務、網路建設和社會效益三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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