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1986年12月23日至27
日在南寧舉行。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甘苦,副主任鍾楓、李殷丹、石兆棠、黃嘉、趙明堅甘懷義
秦振武、張景寧和委員共40人出席了會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甘苦、副主任鍾楓、李殷
丹分別主持會議,甘苦主任、鍾楓副主任在會議結束時講了話。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成克傑,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唐安邦、自治區人民檢察院
副檢察長傅耿,自治區農委、水電廳、林業廳、人事局、勞動局、法制局,以及天等、龍州
等27個縣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列席了會議。列席會議的還有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主任、
各委員會的副主任委員、委員。
會議首先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甘苦傳達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在廣西視察期間的講話要
點,接著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秦振武傳達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精神。
會議聽取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文濤作的《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
水利工程管理條例(草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保護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然後分別審議了這兩個條例(草案·修改稿)。委員們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保護條
例(草案)》經過兩次會議的審議修改,已經成熟,會議通過了這個條例。委員們在審議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工程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時認為,這個條例草案經過修改,雖
然比原來有了提高,但還有幾個問題需要進一步修改,目前還不夠成熟,這次會議暫不表決,
待進一步修改後提請下次會議再審議。
會議還聽取了自治區林業廳副廳長榮其光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作的《關於林業生產情
況的報告》。委員們在審議這個報告時認為,幾年來,廣西各級人民政府和林業部門,在貫
徹執行《森林法》和林業政策,發展林業生產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應該
予以肯定。同時,委員們還指出了廣西林業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對如何進一步發展林業生產
提出了一些建議、批評和意見。要求各級領導幹部進一步提高對發展林業生產的重要性、緊
迫性和長期性、社會性、公益性的認識;各級人民政府要堅決貫徹執行《森林法》和其他法
律、法規,要進一步採取各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學習、宣傳、貫徹《森林法》;要嚴於執法,
對破壞森林,觸及刑律的,必須繩之以法,切實保護森林資源;要認真落實林業政策,繼續
抓好林業"三定",劃清山權、林權。同時,要加強對林業生產的領導,把造林綠化列入政府
的議事日程,每年認真研究檢查幾次,長期不懈地抓下去,以實現15年綠化廣西的計畫。
會議還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律、財政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華僑4個
委員會分別作的關於自治區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審議通過了人事任
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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