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1989年7月20日至26日在南寧舉行。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甘苦,副主任金寶生、黃嘉、韋章平、石兆棠、趙明堅丘文懿、
田民、黎濟武、黃保堯以及委員共47人出席了會議。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甘苦,副主任趙明堅、丘文懿、黎濟武、黃嘉分別主持會議,金
寶生副主任作了《認清動亂性質,辦好四件大事》的發言,黃嘉副主任在會議結束時講了話。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成克傑,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蒙鐸、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
長丘棟霖,自治區直屬有關部門負責人、自治區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委員、部分全國人大和自
治區人大代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各地區聯絡處和部分市、縣人大常委會負責人等列席了會
議。
會議認真學習討論了中國共產黨十三屆四中全會、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八次會議和自治
區黨委五屆六次全會精神。委員們認為,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發展上是
一次非常重要的會議。它不僅對當前進一步穩定全國局勢具有重大作用,而且對於今後保證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連續性,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委員們對中
共十三屆四中全會的各項決定表示堅決擁護。
會議要求自治區各級國家機關認真學習貫徹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精神,自力更生,艱苦
奮鬥,克服前進道路上的一切困難,努力實現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各項任務。會議為
此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學習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十三屆四
中全會精神的決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蒙鐸、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丘棟霖分別
作的《關於打擊貪污受賄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的情況匯報》、《關於自治區檢察機關1989年
上半年開展反貪污、受賄鬥爭的情況匯報》。會議認為,1988年11月自治區第七屆人大常委
會第六次會議以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十三屆三中
全會精神和自治區七屆人大二次會議精神,把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的鬥爭作為基本任務,
把反貪污、受賄鬥爭作為打擊經濟犯罪的第一位工作來抓,取得一定的成績,對促進廣西的
廉政建設,促進、保證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會議同意兩院在
匯報中提出進一步深入開展反貪污、受賄鬥爭的意見。要求當前要下決心排除干擾,衝破阻
力,迅速、準確地查處大案要案,特別是查處要案。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堅決糾正以罰代刑
的問題,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凡觸犯刑律的就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會議要求,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同級審判、檢察機關的監督;各級人民政府要關心和支
持審判、檢察機關的工作,切實幫助他們解決辦案經費、技術裝備、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實際
困難,為打擊經濟犯罪提供條件。
會議經過繼續審議、修改,批准了《金秀瑤族自治縣自治條例》。會議初步審議了《廣
西壯族自治區漁業管理實施辦法(草案)》、《三江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草案)》和《融
水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草案)》,委員們在審議中提出了許多修改意見,會議決定待修改
補充後再提交常委會審議。
會議還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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