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1992年6月23日至27
日在南寧舉行。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甘苦,副主任金寶生、黃嘉、韋章平、石兆棠、趙明堅、丘文懿、
田民、黃保堯以及秘書長韋安基和委員共49人出席了會議。甘苦主任,黃嘉副主任分別主持
會議,黃嘉副主任在會議結束時作了總結講話。
自治區副主席韋繼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安秀蓮、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傅耿,自治區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委員、顧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各地區聯絡處負責人,自治
區直屬有關部門和部分市、縣(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列席了會議。
會議首先聽取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韋安基作的《關於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代表名額及選舉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並審議通過了這個決定。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張如松作的《關於自治區衛生工作的情況匯報》。
會議認為,廣西衛生工作在醫療戰線的廣大醫務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顯著成績,但
也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委員們建議,當前要特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建設,尤其是鄉鎮衛生
院的建設;醫藥衛生工作必須改革,改革要講法制;要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醫德醫風建
設,增強醫務人員的光榮感和責任感,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莫望雲作的《關於自治區1991年財政決算的報告》,
批准了自治區1991年決算。
會議審議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自治區七屆人大五次會議第三號、第四十三號
議案辦理意見的說明,並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區開展
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貫徹執行情況的決定》。
會議聽取了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伍能明、文濤分別作的《廣西壯族自治區
教育條例(草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草案)》審議結
果的報告,並審議通過了這兩個法規。
會議初步審議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禁毒條例(草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管理實
施辦法修正案(草案)》,並決定由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和財政經濟委員會根據審議意見,
分別對兩個法規草案進行修改,然後提請下一次常委會會議審議。
會議還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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