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地稅局長滅門案

廣西地稅局長滅門案

2011年5月2日14時許,廣西省賀州市八步區地稅局賀街國稅分局局長周子雄一家4口包括他的妻子凌小雲及兒子、女兒被殺死在愛民路家中,周母及保姆在案發前因外出買菜幸免於難。據悉,市委書記彭曉春在案發後立即做出緊急批示,要求警方全力以赴,迅速偵破此案。當天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公安廳廳長梁勝利在接到報告後,也立即指示警方儘快偵破此案。

“5·02特大殺人案” 事件

2011年5月2日,(廣西賀州八步區地稅局賀街分局局長周子雄一家4口在家中遇害。5月3日,賀州警方出動250多名警力投入案件偵破,並向500多名民眾詢問了解情況。賀州市地稅局及時安撫和慰問受害者家屬,自治區公安廳專家趕到賀州指導案件偵破??? 2011年5月18日,經過廣西區公安廳、賀州市、八步區三級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在廣西賀州市將犯罪嫌疑人凌小娟、蘇可章抓獲,在廣東警方的大力協助下在東莞市將劉勝明抓獲。
2011年5月20日,廣西警方在賀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該市八步區地稅局賀街分局局長周子雄一家遭滅門案告破,凌小娟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

廣西警方在賀州召開新聞發布會廣西警方在賀州召開新聞發布會
經查明,犯罪嫌疑人凌小娟,女,1975年生人,賀州市八步區人,系被害人凌小雲(周子雄妻子)的胞妹;犯罪嫌疑人蘇可章,男,1984年出生,賀州八步區人,系凌小娟的外甥;犯罪嫌疑人劉勝明,男,1990年生人,賀州八步區人,系凌小娟外甥女蘇某的男朋友。
本案系犯罪嫌疑人凌小娟組織策劃,並夥同蘇可章和劉勝明共同實施的一起因家庭經濟矛盾引發的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凌小娟從今年年初就開始預謀策劃,5月2日凌晨凌小娟、蘇可章、劉勝明趁周家四人熟睡之機進入周家,將周子雄、凌小雲和其兒子、女兒殺害後逃離現場。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案發地樓下案發地樓下

作案人員

主謀凌小娟——死者凌小雲的妹妹

凌小娟,作為這次謀殺案的主犯,同時也是凌小雲的親妹妹。凌小娟是早幾年因病過世的大姐一手拉扯長大,而在大姐重病的時候,凌小娟多次找到二姐凌小雲,希望她能多出點資金救救大姐。多種原因之下,錢沒有籌齊,大姐也因為錯失良好的治病時機離開人世。從那時起,凌小娟就積累下了對二姐的仇恨。多年來,凌小雲的吝嗇讓妹妹凌小娟的心裡很不是滋味。
2011年3月份,凌小娟從母親處得到凌小雲家的鑰匙並且偷偷的配了一條。以周子雄家的保險箱有幾十萬為藉口讓劉勝明(凌小雲大姐女兒的男朋友)以及外甥蘇可章做她的殺手,伺機作案;小偏還了解到,早在三、四月份,凌小娟就已經有了殺死周子雄一家的打算,但因為外甥女蘇潔的制止讓犯罪沒有實施。

蘇可章——凌小雲的外甥

殺人時,都是直接拿兇器對準死者額頭及腦門部位狠狠敲去。對於這個叫大姨的人,蘇可章沒有半點的親情,下手狠而絕。

劉勝明——凌小雲外甥女蘇潔的男朋友

在前兩次的謀殺中,蘇潔一直在想方設法的制止自己的男朋友劉勝明及小姨凌小娟,三、四月初的謀殺計畫中,蘇潔均想辦法將小姨提前配好的鑰匙偷偷藏起來,讓他們沒有實施犯罪。可是這次的殺人案中,蘇潔是過後才知情。就連同男朋友劉勝明以及他的一名朋友逃往廣東,日前被賀州及東莞的公安機關抓捕歸案。當天,蘇潔坦白將事情說出來,劉勝明等被遣送回賀州當天也坦白了案發經過,均稱被凌小娟指使。

作案原因

凌小娟:認為二姐富有卻吝嗇想作案後繼承二姐遺產
據凌小雲的一位親屬介紹,得知凌小娟是犯罪嫌疑人,她十分震驚。凌小雲有一個姐姐已經去世,還有一個妹妹就是凌小娟。凌小雲在十五六歲時就去到南寧打工,在南寧認識了前夫,並育有一女兒。凌小雲離異後跟周子雄結婚,並育有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凌小雲生前是做建材水泥生意的,十分富有。案發後,她來到凌小雲母親家裡慰問時,凌小娟當時也在場安慰母親,神情沒有任何異常。
據知情人介紹,在案發之初,外界的種種猜測都圍繞著周子雄。後來,警方逐漸調查發現,凌小娟有重大嫌疑。
凌小雲是三姐妹家境最富裕的,但比較小氣,說話口氣比較沖,容易得罪人。凌小娟在成長過程中,得到大姐的很多幫助。多年前,大姐身患重病,她四處奔波籌集醫藥費,並多次找到二姐凌小雲,希望二姐能多出點錢救大姐,但得到的是失望。由於錢未湊齊,大姐錯失治病時機不幸去世。為此,凌小娟對二姐非常不滿。另外,凌小娟家境比較困難,凌小雲安排凌小娟在自己的工地上幫管理,約定每月工資是2000元,但後來只給1500元,不包吃住,還拖欠了部分工資。凌小雲還答應給一部分工程款給凌小娟,但也未兌現。
凌小娟恨二姐那么有錢,當初卻不怎么幫大姐,如今也不幫她。再次,凌小娟認為一母所生,為什麼二姐生活過得那么好,自己生活卻不好,心理很不平衡。凌小娟還以為,只要將二姐一家殺了,她就可以繼承二姐的部分遺產。她還想將二姐夫的母親一起殺了,幸虧當時老人恰好不在家,才逃過一劫。民警在詢問凌小娟的過程中,感覺到她心態不平衡,流露出仇富心理。?

判決結果

2011年11月9日上午,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凌小娟等3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在宣判過程中,凌小娟說:“因為自己的一時不理智,參與了犯罪,並引發了如此嚴重的後果,為此,深感悔恨、愧疚,希望法官能給我一個機會,讓我有時間從內心和行為上去徹底懺悔我的罪行,家裡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我請求法官儘可能的從寬處理我。” 
宣判後,凌小娟等3主犯都表示要抗訴。
2012年4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1日對廣受社會關注的賀州地稅局長滅門案作出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對凌小娟等3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決定執行死刑的刑事裁定,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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