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廣發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是廣發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投資目標

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力爭為基金持有人提供持續穩定的高於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具體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券、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和債券回購,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資產。
本基金不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或權證,但可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股票增發和要約收購類股票投資,還可持有因可轉換債券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進行股票配售及派發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所形成的權證。
本基金各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本基金對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權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高於基金資產的20%;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本基金將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其投資比例遵循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一)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綜合分析國內外巨觀經濟態勢、利率走勢、信用風險等因素,從經濟周期的角度判斷經濟形勢,並根據各類資產在特定經濟形勢下的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特徵,在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內,確定各類資產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主要投資的金融資產包括:利率產品、信用產品和可轉換債券等固定收益類資產,以及新股申購、股票增發和要約收購類股票投資等權益類資產。其中,利率產品包括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等政府債券;信用產品包括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分離交易可轉債等非由國家信用擔保的固定收益類產品;本基金視可轉換債券為一種內嵌轉股權的特殊債券,不屬於信用產品。
結合投資時鐘理論,本基金認為,在經濟衰退階段,央行通常會降息刺激經濟,進而引導收益率曲線急劇下行,利率產品是最佳選擇;在經濟復甦階段,經濟刺激政策發揮作用,GDP增長加速,企業盈利上升,信用產品和可轉債能獲得較高收益;而到了經濟過熱階段,央行加息以控制通脹並緊縮經濟,短期的高收益信用產品依然能鎖定較高的投資回報。因此,本基金將通過對巨觀形勢的積極研判並靈活調整組合配置,獲得長期穩健的收益。
(二)固定收益類資產投資策略
1、利率預測及久期配置策略
積極的債券投資策略的關鍵是對未來利率走向進行預測,並及時調整債券組合的期限分布使其符合收益率變化的趨勢。
具體而言,本基金將通過對影響債券投資的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分析判斷,形成對未來市場利率變動方向的預期,結合市場的流動性情況確定固定收益類資產的久期配置和期限結構配置。
本基金主要關注的巨觀經濟因素有GDP、通貨膨脹、信貸增長、固定資產投資、對外貿易情況等。同時,這些巨觀經濟指標所反映的經濟運行情況將影響政府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選擇,進而影響市場預期的調整,因此本基金在關注巨觀經濟因素的基礎上,會進一步跟蹤政府推行的相關政策的市場影響。
本基金將在短期利率預測和中長期利率預測的基礎上,結合收益率曲線策略來確定目標久期並進行動態調整。同時,本基金將進一步預測收益率曲線可能發生的形變,在期限結構配置上適時採取子彈型、啞鈴型或者階梯型等策略,獲取收益率曲線變動帶來的收益。即使預測收益率曲線未來將維持穩定,本基金也可以利用收益率曲線的陡峭特徵,買入期限位於收益率曲線陡峭處的債券並等待其收益率下滑進而獲得騎乘收益。
2、債券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債券類屬資產配置是在確定目標久期的前提下,根據市場流動性、信用風險利差等市場因素,在國債、金融債、短期融資券、企業債等債券類別間進行配置。
(1)利率產品投資策略
利率產品是指具有國家信用擔保的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等。這類債券在信用資質層面沒有差異,但在流動性和稅收安排方面有一定差別。本基金在收益率曲線策略的指導下,根據個券的流動性情況對這類產品進行配置。
利率產品的流動性在所有的債券品種中最好,因而也最具有波段操作機會,本基金將密切跟蹤影響收益率預期的各類因素,力求抓住短期的交易性機會。
(2)信用產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建立內部信用評級制度,根據國民經濟運行的周期階段,分析企業的市場地位、管理水平、發展趨勢和財務狀況等,作為支持信用產品投資的研究基礎。同時,本基金還將重點研究信用市場環境的變化,掌握並預測信用利差波動的規律,以此作為信用品種配置時機的重要依據。
信用利差是信用產品波動的重要影響因素,鑒於我國信用債市場發展時間較短,本基金主要借鑑國外成熟債券市場的信用利差規律,並結合我國信用債市場的結構和經濟形勢研判國內信用產品的利差波動趨勢。通過這種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把握信用產品運行的基本規律,從而指導本基金的信用產品投資策略。
發債主體的信用基本面分析是信用債投資的基礎性工作,本基金將根據國民經濟運行的周期階段,分析發債主體的市場地位、管理水平、發展趨勢和財務狀況等,對債券發行人的信用風險進行綜合評價。
本基金將在對巨觀經濟、企業狀況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對債券的信用風險進行度量和定價,把握信用利差波動趨勢,選擇溢價率較高的信用產品進行投資。
(3)可轉債投資策略
可轉債是普通信用債與一系列期權的結合體,既有債券的保護性又有像股票那樣的波動性。本基金一方面將對發債主體的信用基本面進行深入挖掘以明確該轉債的債底保護,防範信用風險,另一方面,還會進一步分析公司的盈利和成長能力以確定轉債中長期的上漲空間。
考慮到轉債內含的權利,尤其是轉股價的修正權,本基金在藉助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和二叉樹期權定價模型等數量化估值模型對轉債進行定價的同時,將密切跟蹤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從財務壓力、融資安排、未來的投資計畫等方面推測、並通過實地調研等方式確認上市公司對轉股價的修正和轉股意願。通過上述方式,基金管理人對可轉債的價值進行綜合評估,從中選擇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可轉債進行投資。
(4)回購放大策略
回購放大是一種槓桿投資策略,通過質押組合中的持倉債券進行正回購,將融得資金購買債券,獲取回購利率和債券利率的利差,從而提高組合收益水平。
影響回購放大策略的關鍵因素有兩個:一是回購資金成本與債券收益率的關係,只有當債券收益率高於回購資金成本時,放大策略才能取得正的回報;其次,該策略的運用一般需要一個相對寬裕的資金面。本基金將密切跟蹤資金面的情況,動態調整回購放大的比例,並配置流動性較好的債券,在防範流動性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持有人爭取更多收益。
(三)權益類資產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股票增發和要約收購類股票投資,還可持有因可轉換債券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進行股票配售及派發所形成的股票、因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所形成的權證等權益類資產。
新股申購方面,本基金主要從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市場環境三方面選擇參與標的、參與規模和退出時機,並通過深入分析新股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況,結合新股發行當時的市場環境,根據可比公司股票的基本面因素和價格水平預測新股在二級市場的合理定價及其發行價格,指導新股詢價。本基金還綜合考慮新股中籤率、上市首日漲幅、股價長期表現和鎖定期限等因素,選擇網上申購或網下申購,在有效識別和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獲取較高的申購收益。
要約收購類股票投資方面,因上市公司吸收合併、要約收購等因素,市場上存在具有現金選擇權的要約收購類投資機會,本基金將從固定收益證券投資角度判斷要約收購類股票的投資價值。自收購人在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後,本基金在充分研究和判斷要約收購人的資金實力和收購意願的前提下,綜合考慮收購時間、波動性和流動性等因素,確定是否參與要約收購類股票投資。
本基金除了可以參與新股首次發行(IPO)外,還可以參與新股增發,所配新股在可上市交易後,結合巨觀形勢和公司基本面的判斷擇機出售。
對於因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所形成的權證,在權證上市後,本基金將根據權證估值模型的分析結果,在權證價值高估時,選擇適當的時機賣出。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期末(即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3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人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中的基金份額只能採取現金紅利的分配方式,投資人不能選擇其他的分紅方式,具體收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3)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4)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5)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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