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羅定市人民法院

廣東省羅定市人民法院

廣東省羅定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11月16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羅定市羅城街道龍華西路107號。羅定市人民法院是縣級國家審判機關。在當地黨委領導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級法院的監督。主要職能是:1、依法審理法律規定由本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審案件。2、依法審理上級法院指定本院管轄和發回重審的各類案件。3、依法審理上級法院指令再審的由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4、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申請再審和申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5、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6、調查研究審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疑難問題,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與有關部門配合,指導基層調解委員會工作。7、對本院機關的法官、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專業培訓;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協助市機構編制主管部門管理本法院的機構編制工作。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審判工作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法律。9、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院情簡介

廣東省羅定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11月16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羅定市羅城街道龍華西路107號。全院幹警81人,本科學歷以上的73人,占90.1%,在職研究生學歷1人,在讀研究生學歷2人。2001年至2013年,在上級法院和市委市府的大力支持下,克服困難,積極籌措資金,按照省高院要求全面完成了人民法庭建設“04工程”和信息化建設“08工程”任務。於2007年建成了占地面積23畝、樓高9層、建築面積12400多平方米的法院審判綜合大樓,同時按省法院二類人民法庭標準新建3個、改建1個人民法庭審判辦公綜合大樓,辦公執法環境在全省基層法院中處於領先地位。加強信息化建設,於2009年8月開通了高清視頻會議系統,2010年底實現了全省法院專網聯網,全部案件信息區域網路錄入管理,2012建成數字科技法庭2個,至2014年建成數字科技法庭共14個。20年來,在羅定市委的領導、和市人大的監督和市政府的支持下,羅定法院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職責,積極開展各項審判工作,為當地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取得了優異成績。共獲得省級以上先進集體榮譽30項,省級以上先進個人榮譽20多人次。2013年省高院授予羅定市法院集體二等功,2014年被省高院評為“全省優秀法院”。

機構設定

羅定市人民法院的機構設定有:政工科、監察室、研究室、辦公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審管辦、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隊等14個直屬、內設機構和羅鏡、船步、苹塘、泗綸等4個人民法庭。全院81人,本科學歷以上的73人,占90.1%,在職研究生學歷1人,在讀研究生學歷2人。

法院建設

在羅定市委的領導、市人大的監督和市政府的支持下,羅定法院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職責,積極開展各項審判工作。近10年每年受理、辦結的案件均在4000件左右,約占雲浮市法院系統受理和辦結案件總數的30%。多年以來,羅定法院堅持改革創新,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審判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多項工作走在了雲浮市乃至全省法院的前列。(一)審判工作屢立新功1993至2003年羅定法院共辦結各類案件64910件(其中審結刑事案件4246件,民事案件35712件,行政案件1875件,再審、申訴案件99件,執結執行案件22549件),另審查行政非訴案件2286件。有力地打擊了刑事犯罪活動,及時調處了民事和行政關係糾紛,維護了社會穩定,為當地經濟社會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後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評為“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工作先進集體”(2009年),“全省法院調解工作先進集體”(2009、2011年)、“全省政法系統落實三項重點工作構建和諧廣東先進集體”(2012年)、“全省法院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2012)、“全省優秀法院”(2014)等,2013年被省高院記集體二等功。(二)隊伍面貌煥然一新 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狠抓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建成一支過硬法院隊伍。1993至2014年,市法院共獲得省級先進集體稱號34個,地市級先進集體稱號21個;全國先進個人4人,省級先進個人26人次,地級先進個人51人次,無一人違紀受到處分。湧現出以3次榮立集體二等功的船步法庭(2008、2010、2012年)和全國法院辦案標兵(2010)、全國優秀法官(2012年)、全省第四屆人民滿意的公務員(2014)鄧瑞雄為代表的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2013年市法院被省高院記“集體二等功”。連續11年無幹警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三)基礎建設成效卓著2001年至2013年,在上級法院和市委市府的大力支持下,克服困難,積極籌措資金,共投入近3000萬元,按照省高院要求全面完成了人民法庭建設“04工程”和信息化建設“08工程”任務。於2007年建成了占地面積23畝、樓高9層、建築面積12400多平方米的法院審判綜合大樓,同時按省法院二類人民法庭標準新建3個、改建1個人民法庭審判辦公綜合大樓,辦公執法環境在全省基層法院中處於領先地位。加強信息化建設,於2009年8月開通了高清視頻系會議統,2010年底實現了全省法院專網聯網,全部案件信息區域網路錄入管理,至2014年建成數字法庭14個,實現全部庭審同步錄音錄像,同步顯示開庭筆錄。加強檔案管理軟硬體建設,獲檔案管理工作省特級單位(1997年)、全省法院檔案行業管理示範單位(2012年)等稱號。(四)改革創新領潮爭先 羅定市法院敢為人先,先行先試創造出許多成功工作經驗,先後打造出調研、檔案管理、執行聯動機制、執行救助基金、調解等多個雲浮市內第一、省內先進的工作品牌,受到上級的充分肯定。20年來,被上級定為檔案管理省特級單位(1997年)、全省法院檔案行業管理示範單位(2012)、全省法院審判管理示範單位(2009)和綜合審判機制試點法院(2012年)等;獲全省法院調解工作先進集體(2次)、全省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4次)、全省法院信息(宣傳)工作先進單位(3次)等。在2011年廣東法院工作人民民眾滿意度調查中,市法院整體工作人民民眾滿意率在全省基層法院中名列第一。2012年,市法院爭當司法為民排頭兵工作經驗受到省高院鄭鄂院長肯定並被編入《領潮爭先在南粵——廣東法院爭當排頭兵工作紀實》一書加以推廣。 2012年起全面推進綜合審判機制改革,至2013年底審判執行工作質量效率指標向好,當好排頭兵指標全部達標,達標率和優勝率均為100%,總分列雲浮市基層法院第一,進入了良性循環軌道。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5年來,羅定法院共榮立集體二等功1次,部門集體二等功2個次,個人二等功3人次,集體三等功3個次、個人三等功6人次;先後湧現出3次榮立集體二等功的船步人民法庭,“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廣東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鄧瑞雄為代表的省級以上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典型。該院曾於2011年在廣東法院工作人民滿意度進行調查活動中,整體工作人民民眾滿意率名列全省128個基層法院第一,被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調解先進集體”、“全省法院綜合審判機制試點法院”等;2012年該院爭當司法為民排頭兵工作經驗受到省高院鄭鄂院長的充分肯定並被編入《領潮爭先在南粵——廣東法院爭當排頭兵工作紀實》一書加以推廣,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評為“全省政法系統落實三項重點工作構建和諧廣東先進集體”、“全省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2013年羅定法院當好排頭兵綜合監控指標體系的14項核心指標全部達標, 指標優勝率100%,在雲浮市基層法院中名列第一,創排頭兵活動開展五年來最好成績,審判執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環,法院年度綜合考評總分983.3分,在雲浮市基層法院中名列第一,被省高院授予集體二等功,評為“全省法院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2014年該院踐行民眾路線,以公平正義撫平“8.22”煤氣罐車爆炸事件災民的傷痛的工作經驗被省高院編入《廣東法院踐行黨的民眾路線典型案例》一書,7月羅定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優秀法院”稱號。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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