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公證處

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公證處是經廣東省司法廳正式批准設立,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定證明機構。

機構簡介

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公證處 是經廣東省司法廳正式批准設立,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定證明機構。

機構理念

秉承“服務第一、公正至上、創新發展”的宗旨,橫琴公證處立足橫琴、面向全市,在金融、房地產、公司事務、智慧財產權保護、招投標、市政建設、商品流通、股權投資、民間借貸、財產繼承以及個人出國留學、移民定居、就業、旅遊等廣泛領域,為廣大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證法律服務,充分發揮公證的“服務、溝通、證明、監督”的職能作用。

機構原則

橫琴公證處將不斷探索公證法律服務規範化、精細化、品牌化的建設和發展道路,致力於預防矛盾糾紛、維護社會信用、規範市場秩序、促進對外交流,為打造橫琴法治示範區,營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推動全市社會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橫琴公證處在珠海建業一路及橫琴綜合服務中心均設有辦證視窗。

法院協作

一、2017年9月1日上午,橫琴新區人民法院與橫琴公證處聯合舉行司法輔助事務合作簽約儀式。此舉是橫琴法院和橫琴公證處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開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的通知》而採取的重大舉措,也是珠海法院和珠海市司法局大力協同推進的重要改革措施。

橫琴新區人民法院與橫琴公證處共同簽署《珠海橫琴新區人民法院與珠海市橫琴公證處司法輔助事務協作框架協定》。該協定的簽署,標誌著珠海市首家法院與公證機構實現全方位對接。今後,橫琴公證處將在法院調解、取證、送達、保全、執行等司法輔助事務環節提供公證法律服務。

珠海法院和珠海司法局攜手共進,要在實踐中儘快總結經驗,爭取成為我市和全省第三方社會力量參與司法社會治理的成功範例,成為基層創新的標桿!

二、珠海橫琴新區法院組織評估機構對被執行人某藥店的財產進行評估。為了保證此次評估活動的公正公開,橫琴法院首次聯合橫琴公證處一起參與,對評估執法的現場活動進行全程監督。

此次的被執行人為一家藥店,因其未如期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橫琴法院擬對被執行人的藥材進行評估拍賣,並申請公證處予以協助配合。橫琴公證處指派了兩名公證人員參與此次藥材清點行動。評估機構對被執行人財產逐一進行了清點和登記,橫琴法院對工作現場和清點登記過程進行了全程錄像和拍照。公證人員全程監督了執行工作現場,並對清點結果進行保全公證。

此前,橫琴法院與橫琴公證處於2017年9月1日簽署了《司法輔助事務協作框架協定》,在全市率先實現法院與公證機構的全方位對接,探索在司法送達、調查取證、執行輔助和財產保全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動相關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協定簽訂後,首先啟動了訴訟資料收轉、調解和送達等合作。至2017年底,資料收轉處收取資料4804件,送達組配合外出送達11次61宗案件。

在本次執行案件工作中,橫琴法院再次拓展與公證機構的協作範圍,首次委託橫琴公證處進行執行財產清點公證。在執行工作中,引入公證機制,藉助第三方中立機構,提高了執行過程的公開透明度,更容易取信當事人,減少了糾紛的發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法院的執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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