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

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

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65年8月,前身是斗門縣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斗門區井岸鎮橋北二路108號。全院現有人員158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2%,其中碩士23人,占總人數的21%。

基本信息

院情簡介

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65年8月,前身是斗門縣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斗門區井岸鎮橋北二路108號。全院現有人員158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2%,其中碩士23人,占總人數的21%。近年來,全院堅持“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樹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各項工作取得優異成績,得到地方黨委、人大、政府和上級法院的充分肯定,也贏得了人民民眾的良好口碑。

機構設定

斗門法院現設有政工科、監察室、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五山人民法庭、橫山人民法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執行局、研究室、行政裝備科、司法警察大隊、審判輔助中心等總計17個部門,其中司法警察大隊為直屬行政單位,審判輔助中心為直屬事業單位。

法院建設

近年來,斗門法院年均收案量已達5000件以上,在全市審判執行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多年來,斗門法院緊跟黨中央及最高院的工作方針,堅持改革創新,立足民眾所需,大力提升司法公正水平,多項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國的前列。 推動訴前調解機制改革。首聘8名具有專業知識和調解經驗的人大、信訪、婦聯等部門工作人員和律師為法院特邀調解員,搭建藉助社會力量參與調解格局。 完善審判管理機制改革。圍繞“當好排頭兵綜合監控指標”要求,依託法院綜合業務系統信息化管理平台實現對全院各類案件的日常化監控。繼續完善案件審批制度改革,擴大審判員、審判長審核簽發裁判文書許可權,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推進審判提速機制改革。適用快審機制審結輕微刑事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式審理民事案件。推行民商事案件庭審和裁判文書簡化改革,使用要素式文書及令狀式文書,實現案件繁簡分流,提升審判質效 多方位擴大司法便民舉措。推出“電話、網上、微信預約立案”、“午休時間立案”等便民措施方便民眾立案,對於老弱病殘等行動不便的特殊當事人提供上門立案服務。利用中午、夜晚等休息時間上門送達文書,方便當事人訴訟。 加大對特困群體執行救助。制訂《斗門區人民法院特困群體執行救助管理辦法》,設立救助專項基金,規範執行救助程式,對執行案件中雖窮盡執行手段,被執行人仍確無或暫時確無履行能力,基本生活無法保障的申請執行人實施救急性資助。全年共實施司法救助15人,發放救助金14.2萬元。 著力加強司法能力建設。要求院領導主辦案件,提高院領導、部門領導的業務水平和業務指導的針對性。探索初任法官、預備法官導師制等培養制度,助力年輕法官成長,5位院領導擔任首批導師。 不斷拓展司法公開渠道。開通斗門法院入口網站、新浪騰訊官方微博和微信公眾平台,做到四大平台無縫對接、功能互補,實現了網站微信預約立案、裁判文書公開、辦案進度、案件流程查詢。通過微博進行庭審直播,不定期推送法院工作動態,及時回復網民諮詢,深度溝通民意,接受公眾全方位的監督,是珠海首家開通“兩微”平台的法院。 主動接受人大和社會各界監督。制定《密切聯繫民眾、深入基層調研、加強人大代表聯絡工作方案》,通過邀請人大代表座談、旁聽庭審、見證執行、法官進村居走訪人大代表等方式開展人大代表聯絡、服務工作。舉行徵求律師意見座談會,舉辦公眾開放日活動,在網站公布裁判文書、案件辦理情況,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所獲榮譽

2005年以來。斗門法院先後三次被評為“全省優秀法院”,一次被評為“全省模範法院”並榮立集體一等功。2007年以來共有14個集體、35名個人受到市級以上表彰,執行局榮立集體二等功,司法警察大隊被評為“全省法院優秀司法警察警隊”並榮升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一級警隊”,行政庭榮獲“全省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先進集體”。2012年1月18日,斗門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院”榮譽稱號。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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