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50年7月,原稱興梅區人民法院,1965年7月,設立梅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88年1月“地改市”後更名為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梅州市梅江區彬芳大道南。全院現有人員149人,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3.9%,其中碩士21人,占總人數的14.1%,法院隊伍逐步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梅州中院機關內設20個部門,其中審判職能機構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等9個部門,執行局(副處級)下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綜合科等3個部門;保障服務審判的機構有政治處(副處級)、監察室、辦公室、司法行政科、宣傳信息科、教育培訓科、司法警察支隊、機關服務中心等綜合後勤管理部門8個。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梅州中院先後榮獲“集體一等功”、全國優秀法院、全國文明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是廣東法院系統首個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體一等功”的中級法院,連續8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中級法院工作先進單位”稱號。教育培訓、調研宣傳、立案信訪、思想政治、紀檢監察、法官協會、機關黨建等多項工作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