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

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

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簡介:是正師級公安現役部隊,於公安部消防局,執行解放軍的條令條例,享受現役軍人待遇機關設立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防火監督部四大部門。司令部下設警務處、戰訓處、信息通訊處、秘書處、管理處;政治部下設幹部處、組教處、紀檢保衛處;後勤部下設財務處、營房裝備處、供給處、審計處、生產管理處;防火監督部下設指導處、建審處、法規處、技術處、宣傳處。總隊機關總計18個處。

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

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下設21個消防支隊(其中1個一類支隊、11個五類支隊、9個類支隊);153個消防大隊、消防科(其中7個特勤大隊、142個常規大隊、4個消防科);170個消防中隊(其中19個特勤中隊、151個常規中隊)。目前,全省21個地級市全部設立了消防支隊(深圳市為公安編制的支隊);全省除廣州、深圳下設的市、區外(廣州市區設立了一至四大隊,但未落實一區一大隊,深圳市區是公安編制的消防大隊),其餘109個縣、市、區全部設立了消防大隊(消防科);全省還有1個縣未建立消防中隊(河源市和平縣)。

全省消防部隊編制總數為5900名(其中幹部編制數2026名、士官編制數2181名、士兵編制數1693名)。按部門分為:總隊機關及直屬單位137名,總隊直屬特勤大隊90名,總隊教導大隊50名,各市消防支隊機關編制數637名,各縣、市、區消防大隊(消防科)編制數775名,各縣、市、區消防中隊編制數4211名。現實力總人數為6113(老兵退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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