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1997)104號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屬直屬有關單位:
《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日前已翻印給你們,現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就做好我省6個最佳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職工再就業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最佳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以下簡稱各試點城市)要按照“財政、社會保險、企業各出一點”的原則,儘快建立再就業基金。其主要來源包括:各試點城市財政在預算支出內安排的再就業專項資金;按粵府〔1996〕8號、42號文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劃撥的轉業訓練費和生產自救費;省政府和各試點城市政府規定的再就業基金其他來源。再就業基金必須繳入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以確保專款專用。再就業基金由勞動部門負責統籌安排使用,同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其中可安排部分資金實行有償使用,用於扶持有組織的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生產自救項目。具體用途、比例、使用條件等在基金的管理辦法中明確。各試點城市再就業基金的管理辦法,由市勞動部門會同級財政部門研究制定,並報省勞動廳、財政廳備案。
二、各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為再就業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勞動部門可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專門負責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的分流安置,並根據需要認真規劃,指導行業、企業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行業、企業也可把再就業工作賦予原有的勞動服務機構,並為其創造工作條件。行業、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職責是託管本行業、企業的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組織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培訓、生產自救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等。再就業服務中心應與進入中心的下崗職工、兼併企業或原企業簽訂協定,明確託管期限和各方的權利、義務,託管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解除托管關係時仍未能就業的下崗職工,可按省的有關規定,享受失業保險的有關待遇。
三、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制定和落實優惠政策,多渠道分流安置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
(一)各試點城市要根據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分流安置能力,按照“穩進快出、量出為入”的原則,確定接收下崗職工的數量,並優先接收男性40歲(含40歲)、女性35歲(含35歲)以上的大齡下崗職工。30歲以下(含30歲)的下崗職工原則上進入社會,實行雙向選擇。達到內退年齡的,經本人申請,可辦理內退手續。
(二)按國家有關規定,凡為安置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興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開辦當年安置上述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勞動部門審核,報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一次性免徵所得稅3年。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上述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30%以上的,減半徵收所得稅2年;原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新安置上述人員占原從業人員總數60%的,由企業報主管稅務機關按現行稅收管理許可權批准後,可享受新辦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稅收優惠。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超出上述規定的稅收減免期,仍需享受所得稅減免照顧的,可由各市財政部門在其上繳的所得稅中酌情返還。
(三)企業原有職工在企業改制過程中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可按當地企業平均工資水平和職工本人工齡等條件,給予一次性補償。
(四)在企業改制過程中下崗的職工,可由本企業一次性支付給接收單位費用進行有償安置,願意自謀職業的,正式退休前,企業可以給予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生活費補助,待滿法定退休年齡時即辦理正式退休手續。
(五)鼓勵、扶持企業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經營。國有、集體企業下崗職工憑原單位證明和勞動部門證明,可以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開辦私營企業,也可申請3至6個月的臨時營業執照試營,試營期間免收管理費。
(六)鼓勵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參與勞務輸出。下崗職工參與勞務輸出到外地謀職的,可保留原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險關係,在他們返回後,原企業或再就業服務機構應優先安排上崗。失業人員憑《城鎮失業人員證》可直接參與勞務輸出。凡參與勞務輸出的,在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用後,可計算工齡並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在他們返回本地後,當地勞動部門的職業介紹機構應優先推薦其就業。各用人單位招聘人員時,要優先錄用下崗職工、失業人員。
(七)鼓勵國有企業內部挖潛安置下崗職工。國有企業為安排下崗職工再就業利用閒置廠房興辦第三產業而改變土地用途的,經按土地審批許可權批准後,可暫保留原土地使用權性質。如果涉及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四、要加快勞動力市場建設,完善市場就業機制,調整最佳化勞動力結構,從根本上解決下崗職工再就業問題。要實行用工許可證制度、崗位餘缺申報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掌握社會勞動力供求狀況,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結構最佳化。要加強招聘廣告管理,用人單位和職業介紹機構的招聘簡章,一律須報勞動部門審批;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須憑勞動部門開具的證明發布廣告。違者,工商部門要追究其責任。勞動部門要加強對使用外省勞動力的綜合管理,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和按比例安置本省勞動力就業的制度。各類用人單位要優先招用本地勞動力,不足部分經勞動部門批准才可招聘外省勞動力;招用外省勞動力,均須先到勞動部門的職業介紹機構登記。
五、要加大就業服務體系的投入,加快就業服務現代化進程,為下崗職工、失業人員提供全面、優質、高效服務。勞動部門要深入行業、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指導並幫助其開展下崗職工就業服務工作,完善就業服務制度;積極組織就業服務的調劑協作;充分利用勞動部門、行業、企業和社會的培訓、職業介紹機構和生產自救基地,統籌組織下崗職工、失業人員進行轉業、就業培訓,開展專門的職業介紹服務,大力組織生產自救。同時,要加強社會職業介紹機構管理,堅決查處非法機構,保護求職者的合法權益。
各試點城市人民政府可按本通知精神,制定具體措施,加大力度解決好兼併破產企業職工再就業工作。非試點城市可根據各自的實際,參照試點城市的做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