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提出本區域國家戰略物資儲備年度計畫、中長期計畫、倉庫建設計畫和事業發展計畫的建議;負責提出儲備物資輪換建議,按照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組織實施;做好有關原材料市場及經濟發展信息的預測工作。
2.按照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負責組織實施戰略儲備物資和調節儲備物資的收儲、周轉、保管、出庫等工作。
3.按照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完成對國家或本區域發生的重大災害及突發性事件的物資保障工作。
4.根據市場需求和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所需的生產所需的生產資料,支援地方發展經濟,並不斷提高儲備物資的經濟效益。
5.按照保質、保量、保全全、保急需的要求,負責督促、檢查、指導本區域內的國家戰略儲備物資和調節儲備物資管理工作,並對儲備物資專項資金使用進行管理。
6.負責管理本區域內國家物資儲備系統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資金、基本建設、財務、人事、勞動工資、安全保衛等工作。
7.貫徹“以儲為主,多種經營”的方針,在完成國家物資儲備任務的前提下,積極組織本區域內儲備倉庫開展多種經營,提高經濟效益。
8.承辦國家物資儲備局交辦的工作。
組織機構
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物資管理處、倉庫管理與基本建設處、國資處、勞動人事處、財務處、監察審計處、機關黨委辦公室、保衛處、離退休人員管理處、機關服務中心。
下屬單位:十一處(廣州市黃埔港口處)、二十八處(湛江市)、八三0處(廣州市)、七三三處(樂昌市)、三五三處(樂昌市)、惠州辦事處、海南儲備處(五七0處)。
領導班子
廣東儲備物資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潘一閩。
廣東儲備物資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韋竹安。
廣東儲備物資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勝勇。
廣東儲備物資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可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