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二)承擔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責任。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根據《中共廣州市越秀區委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越字〔2009〕15號),設立廣州市越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簡稱區安全監管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區衛生局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
(三)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政策和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牽頭組織對區直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完成情況的考核。
(四)負責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監察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監控以及整改工作。
(五)依法監督管理煙花爆竹經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六)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責任。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職責範圍內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簡稱“三同時”)情況。
(十)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安全監管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維穩、信訪、修志、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制定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黨務、紀檢、監察、普法、勞動工資、福利、醫療、計生、離退休人員服務和工青婦以及其他行政事務工作;負責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及重大事項的督辦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
組織起草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制度規定、文書材料和領導講話;研究提出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建議,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安全生產調研活動;負責制定全區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畫和考核目標,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開展安全生產考核、表彰、獎勵活動;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統計的有關工作,定期匯總、綜合分析和通報生產安全事故情況;承辦安全生產執法的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法制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普法和宣傳教育工作,依法開展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新聞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科技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監督管理科(掛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牌子)。
負責對本區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協調和監督工礦商貿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監督管理煙花爆竹經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範和標準;組織或參與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執法監察分局(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執法監察大隊牌子)。
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違法案件,以及有關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查處事故中的違法行為和協助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對本區審批的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不具備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對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受理有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舉報投訴、有關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的安全生產違法案件;負責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安全生產主任的管理工作;協助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人員編制
區安全監管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區安監執法監察大隊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
五、其他事項
(一)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經營生產安全事故;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活動,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公安等部門積極配合,確保全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工作順利進行。
(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衛生部門負責起草有關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規範職業病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主要任務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四)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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