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辦公室

(四)統籌管理、協調“三舊”改造項目專項資金工作。 (五)承擔區城市更新改造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三舊”改造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共廣州市越秀區委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越字〔2009〕15號),設立廣州市越秀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辦公室(簡稱區城市更新改造辦),為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三舊”(舊城鎮、舊村莊、舊廠房)改造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區“三舊”改造近、中、遠期目標任務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指導、組織協調區“三舊”改造工作;負責區“三舊”改造項目的立項工作;統籌協調區“三舊”改造項目涉及規劃、國土房管、建設等部門的各項審批、審核工作。
(三)指導區“三舊”改造項目涉及的各類歷史用地完善手續。
(四)統籌管理、協調“三舊”改造項目專項資金工作。
(五)承擔區城市更新改造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三舊”改造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城市更新改造辦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維穩、信訪、修志、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制定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黨務、紀檢、監察、普法、勞動工資、福利、醫療、計生、離退休人員服務和工青婦以及其他行政事務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責任;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編制全區“三舊”改造近、中、遠期目標任務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督辦區“三舊”改造工作;負責區“三舊”改造項目的立項,統籌管理專項資金;協助辦理行政複議;承擔區城市更新改造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二)前期編研科。
負責審核“三舊”改造送審方案,指導項目單位科學合理確定改造範圍、規劃功能和具體設計條件;負責安置房項目的計畫編制工作;負責報送各項目的改造方案;統籌協調“三舊”改造項目的規劃、建設等各項審批、審核工作;指導規劃、建設方面項目單位編制改造方案工作。
(三)改造指導科。
負責審核“三舊”改造送審方案,指導項目單位開展前期摸查、項目經濟性評估、可行性研究、土地轉性、徵用、徵收工作;負責審查區“三舊”改造項目方案中用地管理、經濟平衡等方面工作;指導區“三舊”改造項目涉及的各類歷史用地完善手續;統籌協調“三舊”項目的國土、征地、拆遷安置等各項審批、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政府投資的“三舊”改造項目、安置房建設項目的立項、報批、公開招投標、開發手續的辦理、建設全過程實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三舊”用地調查摸底工作,建立區“三舊”改造基礎資料庫工作;指導國土房管方面項目單位編制改造方案工作。
三、人員編制
區城市更新改造辦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
四、附則
本規定由廣州市越秀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廣州市越秀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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