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廣州市番禺區委、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番發〔2009〕9號),設立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僑務外事辦),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能
一、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職責調整(一)增加協調和處理涉港澳事務的職責。
(二)加強統籌協調鎮、街道、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的職責。
二、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僑務和外事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擬訂僑務和外事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和服務工作,開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華文教育及海外華裔青少年夏(冬)令營工作。
(三)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的審核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推動涉僑經濟、引智引資、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
(四)負責依法組織、協調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歸僑、僑眷在國內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物社會職務安排的工作。
(五)負責開展僑情調查研究,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僑務部門提供僑務信息,向涉僑部門通報僑務工作情況。
(六)負責統籌、協調鎮、街道、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事件;指導和協調廣州市番禺區海外交流協會工作。
(七)負責管理並協調全區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八)負責全區因公出國、赴港澳管理工作,辦理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護照(通行證)、簽證(簽注)的審核、呈報和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外事紀律。
(九)負責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對港澳的方針政策;協調和處理本區涉港澳事務;
(十)負責組織接待來本區訪問的外國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指導全區重要外事活動禮賓管理的職責。
(十一)承擔配合和協助區委宣傳部做好對外宣傳工作;負責來本區採訪的外國記者以及外國駐本區新聞機構和常駐記者的相關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一)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秘書科。
綜合協調本單位日常工作;負責文電、宣傳、信息、檔案、保密、政務公開以及會務、財務、國有資產等機關日常工作;開展對海外華僑華人的文化交流及華文教育工作。
(二)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僑政科。
負責僑情調查研究;組織檢查僑務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承辦涉僑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三)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外事科(與港澳事務科合署)。
協調、組織實施涉外事務(涉港澳事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有關涉外(涉港澳)活動及禮賓管理和翻譯工作;負責與外國城市建立和發展友好城市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人員編制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僑務和外事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