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

(一)負責商品房預售行為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負責限價房銷售的具體監管工作; (三)負責監督、指導二手房交易行為和交易結算資金的銀行託管的具體工作;

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原名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所,成立於1993年,是負責全市房屋交易監管工作的部門。經市編委批准,2010年1月更為現名。目前交易監管中心的工作任務涵蓋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市場管理、限價房銷售行為監管以及對交易資金的監管。
近年來,房屋交易監管中心致力於建立“有法可依、專人管理、監管體系完備”的市場管理模式,通過抓好對市場主體交易行為和交易資金的監管,努力促進一手交易陽光透明、信息公開,二手交易安全便捷、行為規範,保障市民在房屋交易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主要工作任務:
(一)負責商品房預售行為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負責限價房銷售的具體監管工作;
(三)負責監督、指導二手房交易行為和交易結算資金的銀行託管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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