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編制
目前,越秀分局在編幹部498人(機關109人,工商所人員389人,一線工作人員323人,占工商所人員總數83%),13個內設機構,22個工商所,1個經檢大隊和1個屠管大隊。在職黨員占在職人員的49%,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總人數的79%。轄區監管責任制、“三創”與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轄區實際組織監督實施。
(二)核准各類市場主體資格,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規範市場競爭和交易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傳銷和變相傳銷、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對轄區內各類市場的監督與行政執法活動。
(四)監督管理轄區內各類市場,查處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中的走私販私行為、假冒偽劣和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五)監督管理轄區內經濟契約和法律、法規授權管理的其他契約,查處利用契約進行違法活動的案件,管理動產抵押的登記,監督拍賣行為。
(六)對轄區內註冊商標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和管理商標印製。
(七)監督管理轄區內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轄區內各類廣告違法行為。
(八)監督管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引導其健康發展;參與有關個體、私營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的制訂和規劃,保護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發展的合法權益。
(九)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有關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承辦市工商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