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時間
海珠區公安分局綜合辦證中心
戶政業務視窗:周一至周五8:30-21:00;
周六、周日、節假日8:30-12:00、14:00-17:30。
出入境業務視窗: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主要職能
辦理戶政業務一網辦的範圍及條件
凡辦理如下戶政業務的,只要符合條件且證明材料齊全,可在本市區內任一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辦理。
(一)市區內戶口遷移。投靠直系親屬、因離婚或集體戶口人員因工作變動、解聘及工廠倒閉等原因投靠親戚朋友需辦理市內戶口遷移的。 因住房調整需辦理市內戶口遷移的,須先登錄廣州金盾網站“戶政業務一網辦地址查詢”或前往任一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進行查詢,再按照查詢結果提示辦理有關手續。
(二)出生登記。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口所生的小孩(不包括父親戶口在本市但母親戶口在外地,其違反計畫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
(三)註銷戶口。包括死亡、服兵役以及出國出境定居的。
(四)變更文化程度、職業、服務處所、婚姻狀況、出生地以及籍貫等次要戶口登記項目。
(五)市外遷入。包括人才引進、工作調動、畢業生分配、招聘錄用及轉業復員退伍等原因需將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區的。
(六)遷出市外。指本市區常住戶口居民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往外地入戶的。
(七)恢復戶口。指原本市居民因服兵役、出國(出境)定居註銷戶口或因就讀大中專院校將戶口遷往外地,現要求回本市入戶的。
(八)遺失、損壞或有效期滿補、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九)居民身份證的報失。
(十)新生嬰兒本市重姓名查詢。新生嬰兒在辦理出生登記時,需要查詢本市、縣範圍內重姓名業務的。 對辦理符合條件來市投靠入戶以及本市居民分戶、變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性別和首次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戶政業務的,仍須在戶籍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申請辦理。 辦理有關戶政業務手續及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等事項,民眾可到各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諮詢或取閱有關須知,也可通過網際網路登錄金盾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