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指南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餘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辦理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1.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證,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廣州市常住戶口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3.有購買住房的契約;

4.購房首期付款符合規定比例;

5.所購房屋可用於抵押;

6.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7.符合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需材料

1.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表(由系統列印);

2.居民身份證以及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帶原件並留2份複印件);

3.婚姻情況證明(帶原件並留2份複印件);

4.購房契約、首期購房發票或收據、定金收據(帶原件並留2份複印件);

5.收入證明、供樓賬戶(借款人提供的供樓賬號必須是用18位身份證開立的本地銀行賬號,帶原件並留2份複印件);

6.收款賬戶(帶原件並留2份複印件);

7.《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及個人信用報告(原件);

8.承辦銀行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帶原件並留2份複印件)。

辦理流程

向承辦銀行提出借款申請→銀行收取資料並初步審批→中心審批→生成契約,辦理抵押,掃描抵押資料→銀行規模審批→中心規模審批及財務審核→銀行放款並返回放款數據。

額度利息

根據住房公積金賬戶記憶體儲餘額的倍數、貸款最高限額和貸款比例三個條件分別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額度。

1.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計算的最高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公積金賬戶餘額+公積金月繳存額×2×至法定退休月數)×2

2.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可貸額度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5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80萬元。

3.按照貸款比例計算的可貸額度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按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

暫停發放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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