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信息
吳波,男,漢族,1964年9月生,四川省華鎣市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歷任華鎣市政府副市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廣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政委。現任廣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一級警督,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鄭昀,男,漢族,1973年6月生,四川省宜賓市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廣安市公安局政治部隊建處副處長、市公安局團委書記、市公安局政治部隊建處處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兼車輛管理科科長。現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二級警督,分管政工科、辦公室、督察大隊、車管所。
曹晉,男,漢族,1964年1月生,四川省儀隴縣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廣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所長、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華鎣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現任廣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一級警督,分管宣傳法制科、網路管理科、直屬一、二、三大隊。
蔣光輝,男,漢族,1965年2月生,四川省華鎣市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市公安局禁毒緝毒支隊副支隊長、廣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副局長。現任廣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一級警督,分管秩序科、事故科。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支隊文電收發、文書處理、繕印、印章管理、機要通訊、文書檔案和保密工作。草擬支隊綜合性、全局性檔案、領導講話稿等。審核業務性檔案,做好信息綜合,情況反饋工作。組織調查研究,協調內外及上下工作關係,根據領導決策需要,提供有關情況和決策依據。承辦支隊組織召開的會議,作好會務安排。搞好機關的車輛安全管理,汽車日常保養維護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抓好機關內部安全保衛、綠化及衛生工作,做好物業公司的監督協調。做好食堂等後勤接待及服務工作。協助科室開展好各類創建達標工作,搞好基層大隊辦公室工作的指導、培訓和監督。完成支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2、政工科。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組織政治學習,開展思想教育,使全體民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民警、職工的政治思想素質。組織開展支隊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正規化建設,加強隊伍的管理教育。按照黨的幹部政策和幹部管理制度,搞好本支隊幹部、人事管理及人員的考核、考察工作,對民警的德才表現及晉升職務、警銜等提出意見或建議。負責辦理上級公安紀檢、督察、監察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受理民眾的來信來訪,協助上級公安紀檢監察督察部門查處幹警違法違紀案件。檢查警容風紀,保持良好形象。做好從優待警工作,切實保護民警合法權益。發現和培養先進典型,總結交流先進經驗,宣傳好人好事,組織開展“爭先創優”、“立功創模”等活動。加強黨的建設,做好黨務工作。負責支隊老年、青年、婦女、工會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辦理有關事務。管理全市在編民警職工及離退休人員的工資;進行勞動工資統計,負責工資變動的報批、崗位津貼及獎金的核定。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網路管理科科。負責制定交警支隊網路建設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新建、擴建、改建計畫、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健全交警支隊網路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範、安全條例等;負責網路系統核心設備、內外網路主幹設備及節點設備的管理、配置和維護,對網路系統的運行進行監控,確保網路正常運行;負責網路的IP位址規劃、分配和管理;負責網路通訊鏈路的管理和維護、用戶計算機網路接入技術支持;負責與相關部門的業務聯繫,負責與上下各級網路互連;負責網站建設和維護工作,主頁的製作和更新,確保網站的正常、安全運行,指導各大隊的網站建設工作,確保信息更新及時,內容正確、規範;負責基於公安網套用系統的設計、技術方面的諮詢、服務工作,有計畫的配置網路教學平台、辦公自動化及各部門管理信息系統等套用系統軟體;落實網路系統及網站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負責防範、過慮和清除公安區域網路有害信息、病毒感染、黑客攻擊、惡意阻斷網路等危害網路安全事件,負責網路中心防水、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護技術措施的維護與管理。
4、財裝科。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票據法》、《審計法》、省交管局《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根據省交管局財務管理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加強收費、票據、現金、賬目以及號牌、表格、證照管理。做好科技強警的各項工作,管理維護350兆無線通訊系統。掌握開支範圍,分析資金活動情況和使用渠道,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為單位經濟決策提供依據,給領導當好參謀。加強財務收支監督,做好支隊機關的報銷票據和各交警大隊的大型開支審核,審計、承辦各大隊基本建設和大宗裝備報批手續。組織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畫、按期上報收支季度報表,搞好年終決算工作。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報表、賬簿等資料,組織整理好會計檔案。並對交警系統的財務收支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對賬目進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並提出建議。組織申領、保管和發放全市交警的裝備。做好全市交警系統固定資產登記、建帳和報損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事故科。指導、監督、檢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組織處理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疑難交通事故。積極開展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調研活動,準確掌握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發案動態及其基本規律,組織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並提出整治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指導各大隊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採集、儲存和傳輸工作。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數據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定期通報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制定事故處理培訓計畫,並按計畫認真組織實施,提高事故處理民警工作能力。保管和發放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有關法律文書、表格和憑證。積極推廣、套用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新技術、新方法、新設備。做好信訪接待及相關事故糾紛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6、秩序科。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擬定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指導、督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和了解全市交通秩序狀況。維護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糾正和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承擔交通警衛工作,組織協調交通警衛和交通管制中的警戒任務。指導全市平安暢通縣區創建和警校共育工作,及時收集上報相關情況。督促清理影響車輛安全通行的人為障礙,規範全市道路行車秩序,檢查考核大隊勤務工作。審批、辦理、審驗特種車輛警燈警報器、標誌燈具使用證,辦理劇毒化學品通行證及民警執法等證件。協調交通、城建部門對全市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和交通安全設施及時進行規劃、設定、完善。指導全市停車場點的規劃管理,掌握全市停車場點的規劃、布局和使用情況。及時分析、掌握全市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廣好做法。建立和維護好交通違法信息處理系統,保證正常運行。負責協調指導鄉鎮派出所農村警務室管理農村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7、宣傳法制科。組織制定全市公安交通安全宣傳及法制工作計畫,指導開展安全宣傳和法制教育活動。指導監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重大案件審核工作,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和執法質量考評活動。指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行政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工作,會同政工、紀監部門對民警執法過錯進行責任追究。總結推廣全市公安交通安全內外宣傳和執法工作中的典型經驗,推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編制全市公安交通安全宣傳裝備計畫,充分發揮其在道路交通安全宣傳中的作用。協助抓好全市交通民警的信息和對外宣傳法制業務培訓。做好相關宣傳資料的組織、征訂、發放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書的印製、發放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警營文化建設的有關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車管所。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實施車輛管理的各項工作,熱情為車主和駕駛員服務。登記、檢驗車輛,核發車輛牌證。考核教育駕駛員、核發駕駛證。監督指導車輛的製造、保養和維修。監督管理駕駛員培訓工作。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開展安全行車活動。管理車輛及駕駛員檔案,統計分析有關資料。管理非機動車。管理和指導各交警大隊承辦的車管業務。指導或參與轄區內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技術鑑定。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9、督察大隊。負責對全市交通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督察;受理人民民眾投訴全市交通警察違法違紀問題的核查及回復。
直屬機構
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下設三個直屬機構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一大隊
承擔廣安區廣福、萬盛、中橋三個辦事處和廣安區廣門、棗山、廣羅、化龍、方坪、官盛、穿石等七個鄉鎮的交通秩序管控、交通安全宣傳、事故預防等工作。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大隊轄區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
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
三、負責交通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和善後工作,依法處理各類道路交通事故。
四、負責轄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五、負責轄區內人、車、路等基礎情況的分析,排查各類交通安全隱患,根據交通安全工作需求,及時向政府提出整治措施,督促相關部門完善相關的交通安全設施。
六、負責轄內危化物品運輸監管、交通管制措施,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
七、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二大隊
1、負責轄區城鄉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
2、依法處理轄區內國道、省道、縣鄉道路發生的各類交通事故。
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負責查處轄區內發生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4、負責轄區內機動車輛管理,根據上級公安交管部門的授權,對違法行駛的機動車輛進行教育處罰等工作。
5、負責轄區內機動車駕駛人管理,根據上級公安交管部門的授權,負責對違法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處罰等工作。
6、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7、參與城市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開展交通安全科學研究工作。
8、完成上級下達的其它工作任務。
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三大隊
1、負責廣安區河東12個鄉鎮(桂興鎮、廣興鎮、觀閣鎮、觀塘鎮、代市鎮、護安鎮、新橋鄉、龍灘鄉、小井鄉、湖城鄉、前鋒鎮、光輝鄉)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
2、糾正、處罰交通違法行為;
3、預防和處理交通事故;
4、開展交通安全宣傳;
5、按照規定執行道路交通保衛任務;
6、先期處置公路上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
7、法律、行政法規、公安部規章或者檔案規定的其他職責,以及省級公安機關依法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