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完成支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指導、監督、檢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信息

吳波,男,漢族,1964年9月生,四川省華鎣市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歷任華鎣市政府副市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廣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政委。現任廣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一級警督,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
鄭昀,男,漢族,1973年6月生,四川省宜賓市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廣安市公安局政治部隊建處副處長、市公安局團委書記、市公安局政治部隊建處處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兼車輛管理科科長。現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二級警督,分管政工科、辦公室、督察大隊、車管所。
曹晉,男,漢族,1964年1月生,四川省儀隴縣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廣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所長、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華鎣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現任廣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一級警督,分管宣傳法制科、網路管理科、直屬一、二、三大隊。
蔣光輝,男,漢族,1965年2月生,四川省華鎣市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市公安局禁毒緝毒支隊副支隊長、廣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副局長。現任廣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一級警督,分管秩序科、事故科。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支隊文電收發、文書處理、繕印、印章管理、機要通訊、文書檔案和保密工作。草擬支隊綜合性、全局性檔案、領導講話稿等。審核業務性檔案,做好信息綜合,情況反饋工作。組織調查研究,協調內外及上下工作關係,根據領導決策需要,提供有關情況和決策依據。承辦支隊組織召開的會議,作好會務安排。搞好機關的車輛安全管理,汽車日常保養維護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抓好機關內部安全保衛、綠化及衛生工作,做好物業公司的監督協調。做好食堂等後勤接待及服務工作。協助科室開展好各類創建達標工作,搞好基層大隊辦公室工作的指導、培訓和監督。完成支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政工科。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組織政治學習,開展思想教育,使全體民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民警、職工的政治思想素質。組織開展支隊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正規化建設,加強隊伍的管理教育。按照黨的幹部政策和幹部管理制度,搞好本支隊幹部、人事管理及人員的考核、考察工作,對民警的德才表現及晉升職務、警銜等提出意見或建議。負責辦理上級公安紀檢、督察、監察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受理民眾的來信來訪,協助上級公安紀檢監察督察部門查處幹警違法違紀案件。檢查警容風紀,保持良好形象。做好從優待警工作,切實保護民警合法權益。發現和培養先進典型,總結交流先進經驗,宣傳好人好事,組織開展“爭先創優”、“立功創模”等活動。加強黨的建設,做好黨務工作。負責支隊老年、青年、婦女、工會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辦理有關事務。管理全市在編民警職工及離退休人員的工資;進行勞動工資統計,負責工資變動的報批、崗位津貼及獎金的核定。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網路管理科科。負責制定交警支隊網路建設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新建、擴建、改建計畫、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健全交警支隊網路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範、安全條例等;負責網路系統核心設備、內外網路主幹設備及節點設備的管理、配置和維護,對網路系統的運行進行監控,確保網路正常運行;負責網路的IP位址規劃、分配和管理;負責網路通訊鏈路的管理和維護、用戶計算機網路接入技術支持;負責與相關部門的業務聯繫,負責與上下各級網路互連;負責網站建設和維護工作,主頁的製作和更新,確保網站的正常、安全運行,指導各大隊的網站建設工作,確保信息更新及時,內容正確、規範;負責基於公安網套用系統的設計、技術方面的諮詢、服務工作,有計畫的配置網路教學平台、辦公自動化及各部門管理信息系統等套用系統軟體;落實網路系統及網站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負責防範、過慮和清除公安區域網路有害信息、病毒感染、黑客攻擊、惡意阻斷網路等危害網路安全事件,負責網路中心防水、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護技術措施的維護與管理。
4、財裝科。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票據法》、《審計法》、省交管局《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根據省交管局財務管理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加強收費、票據、現金、賬目以及號牌、表格、證照管理。做好科技強警的各項工作,管理維護350兆無線通訊系統。掌握開支範圍,分析資金活動情況和使用渠道,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為單位經濟決策提供依據,給領導當好參謀。加強財務收支監督,做好支隊機關的報銷票據和各交警大隊的大型開支審核,審計、承辦各大隊基本建設和大宗裝備報批手續。組織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畫、按期上報收支季度報表,搞好年終決算工作。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報表、賬簿等資料,組織整理好會計檔案。並對交警系統的財務收支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對賬目進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並提出建議。組織申領、保管和發放全市交警的裝備。做好全市交警系統固定資產登記、建帳和報損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事故科。指導、監督、檢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組織處理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疑難交通事故。積極開展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調研活動,準確掌握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發案動態及其基本規律,組織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並提出整治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指導各大隊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採集、儲存和傳輸工作。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數據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定期通報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制定事故處理培訓計畫,並按計畫認真組織實施,提高事故處理民警工作能力。保管和發放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有關法律文書、表格和憑證。積極推廣、套用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新技術、新方法、新設備。做好信訪接待及相關事故糾紛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6、秩序科。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擬定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指導、督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和了解全市交通秩序狀況。維護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糾正和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承擔交通警衛工作,組織協調交通警衛和交通管制中的警戒任務。指導全市平安暢通縣區創建和警校共育工作,及時收集上報相關情況。督促清理影響車輛安全通行的人為障礙,規範全市道路行車秩序,檢查考核大隊勤務工作。審批、辦理、審驗特種車輛警燈警報器、標誌燈具使用證,辦理劇毒化學品通行證及民警執法等證件。協調交通、城建部門對全市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和交通安全設施及時進行規劃、設定、完善。指導全市停車場點的規劃管理,掌握全市停車場點的規劃、布局和使用情況。及時分析、掌握全市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廣好做法。建立和維護好交通違法信息處理系統,保證正常運行。負責協調指導鄉鎮派出所農村警務室管理農村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7、宣傳法制科。組織制定全市公安交通安全宣傳及法制工作計畫,指導開展安全宣傳和法制教育活動。指導監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重大案件審核工作,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和執法質量考評活動。指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行政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工作,會同政工、紀監部門對民警執法過錯進行責任追究。總結推廣全市公安交通安全內外宣傳和執法工作中的典型經驗,推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編制全市公安交通安全宣傳裝備計畫,充分發揮其在道路交通安全宣傳中的作用。協助抓好全市交通民警的信息和對外宣傳法制業務培訓。做好相關宣傳資料的組織、征訂、發放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書的印製、發放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警營文化建設的有關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車管所。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實施車輛管理的各項工作,熱情為車主和駕駛員服務。登記、檢驗車輛,核發車輛牌證。考核教育駕駛員、核發駕駛證。監督指導車輛的製造、保養和維修。監督管理駕駛員培訓工作。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開展安全行車活動。管理車輛及駕駛員檔案,統計分析有關資料。管理非機動車。管理和指導各交警大隊承辦的車管業務。指導或參與轄區內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技術鑑定。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9、督察大隊。負責對全市交通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督察;受理人民民眾投訴全市交通警察違法違紀問題的核查及回復。

直屬機構

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下設三個直屬機構
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一大隊
承擔廣安區廣福、萬盛、中橋三個辦事處和廣安區廣門、棗山、廣羅、化龍、方坪、官盛、穿石等七個鄉鎮的交通秩序管控、交通安全宣傳、事故預防等工作。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大隊轄區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
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
三、負責交通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和善後工作,依法處理各類道路交通事故。
四、負責轄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五、負責轄區內人、車、路等基礎情況的分析,排查各類交通安全隱患,根據交通安全工作需求,及時向政府提出整治措施,督促相關部門完善相關的交通安全設施。
六、負責轄內危化物品運輸監管、交通管制措施,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
七、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二大隊
1、負責轄區城鄉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
2、依法處理轄區內國道、省道、縣鄉道路發生的各類交通事故。
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負責查處轄區內發生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4、負責轄區內機動車輛管理,根據上級公安交管部門的授權,對違法行駛的機動車輛進行教育處罰等工作。
5、負責轄區內機動車駕駛人管理,根據上級公安交管部門的授權,負責對違法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處罰等工作。
6、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7、參與城市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開展交通安全科學研究工作。
8、完成上級下達的其它工作任務。
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三大隊
1、負責廣安區河東12個鄉鎮(桂興鎮、廣興鎮、觀閣鎮、觀塘鎮、代市鎮、護安鎮、新橋鄉、龍灘鄉、小井鄉、湖城鄉、前鋒鎮、光輝鄉)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
2、糾正、處罰交通違法行為;
3、預防和處理交通事故;
4、開展交通安全宣傳;
5、按照規定執行道路交通保衛任務;
6、先期處置公路上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
7、法律、行政法規、公安部規章或者檔案規定的其他職責,以及省級公安機關依法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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