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利州區教育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有關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

主要職責

(二)擬訂全區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國小布局結構的調整,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調整,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普通高中、職業中學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協調、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七)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區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八)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區學校領導班子建設。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承擔廣元市利州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區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利州區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三)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公室)

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教育信息與宣傳、督查督辦和機關後勤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牽頭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承辦教育年鑑編纂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綜合治理與信訪維穩工作。

(二)教育股(廣元市利州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全區基礎教育管理、中等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參與研究基礎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擬訂基礎教育評估標準、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與學生體育競賽的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專業師資培訓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訓基地建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以及中職學生資助工作;組織實施“9+3”藏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畫;規劃和管理基礎教育教材建設,組織審定中國小地方教材;指導全區普通高中教育、中國小德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指導實施工作;承擔廣元市利州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制度規定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處理;負責全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督促學校安全工作;負責安全情況通報及數據發布工作;負責學校衛生宣傳教育、疾病與疫情防控工作。

(四)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承擔區內各類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規劃與布局調整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登記註冊、年檢、評估、結業證書驗印及統計工作;負責對社會力量所舉辦學校的監管;審核各類教育機構在利州區發布的招生廣告。

(五)教育督導股(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與評估的制度規定與政策措施,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鄉鎮辦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發布教育督導報告;負責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有關工作;承擔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

(六)招生考試股(廣元市利州區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廣元市利州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招生考試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有關教育招生、考試的政策措施和辦法;負責普通高校(含藝術、體育院校)、空軍和民航、成人高校、各類中等學校(含中專、中師、普高、職高)和成人中專招生工作;負責全區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及管理工作;承擔廣元市利州區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財務股(學校後勤與產業管理股)

組織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學校後勤服務和改革工作的指導;承擔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承擔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指導學校環境建設與發展低碳工作。

(八)人事股(離退休人員管理辦公室)

規劃、指導全區教師隊伍、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培訓、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教育系統專家(不含外籍專家)管理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學校教職工編制分配計畫;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績效管理考核與管理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黨建、統戰和民主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的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師資培訓工作;承擔中國小、幼稚園的新師資培養和在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參與研究中國小師資隊伍建設,負責出國留學、中外合作辦學和教育系統來廣外籍教師、專家的有關管理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教研室

1.貫徹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教育教學工作的精神,檢查督促貫徹教育方針和教學管理的執行情況。

2.根據我區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畫、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使用的意見,研究並報告本地區基礎教育的教學質量的狀況和需要採取的措施,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部署,積極參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4.根據講究實效、少而精的原則,從實際出發,組織多層次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幫助廣大教師執行教學計畫,鑽研、掌握課程標準,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5.總結、推廣教學經驗,組織和知道教改實驗,積極推動課程改革。

6.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外活動,組織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和個性發展的科技、藝術、體育活動。

7.組織對學科教學的檢查和質量評估,在授權範圍內制訂考核標準和組織命題,研究和改進檢查評估的手段和方法,探索考試制度和方法的改革。

8.培養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

考試服務中心

為全區中考、普通高考、自學考試、成人高考服務。負責各項考試對報名點學校、考生、家長關於招生考試政策的宣傳工作,對考生及家長提供諮詢服務,對考生、學校考務人員關於各類考試報名、志願填報進行培訓,負責中考、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考生現場攝像及電子檔案製作工作,為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的考生組檔,全面負責初二學生地理生物結業考試、初三學生體育考試、初三學生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初三學生思品歷史考試工作的組織及實施,負責各類考試考前考務用品、考點考場設施設備的配備檢查工作,在考試現場為考生、家長服務,考試期間協調聯繫報名點學校與考點學校,負責各類考務資料的征訂和發放工作。

中國小教師培訓中心

中國小教師培訓中心是本區的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繼續教育的管理與指導,具體實施教師繼續教育的教學與研究以及繼續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

1.負責擬定各類教師培訓的中短期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訂培訓教材征訂計畫,並及時上報上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定。

3.積極主動搞好與人事、教育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繫,組織好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培訓工作。

4.負責教師培訓教學的日常管理工作。抓好課程設定和教學實施工作,編排好課程表;組織考試、評閱試卷及登分等工作;做好本校任課教師的安排和外校教師的聘請工作。

5.負責各培訓班次檔案資料的管理和頒發培訓證書。

6.負責制定和完善教師培訓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7.負責撰寫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的學期和年度工作總結。

電教教儀站

制定全區教育技術裝備及現代教育技術發展規劃,指導全區學校教育裝備的配備、管理、使用,指導並組織學校開展實驗教學及現代教育技術教學活動,負責對學校教師進行實驗教學和現代教育技術培訓。

單位地址

廣元市東壩博文路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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