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中和處理法

廢水中和處理法

廢水中和處理法是廢水化學處理法之一種。利用中和作用處理廢水,使之淨化的方法。其基本原理是,使酸性廢水中的H+與外加OH-,或使鹼性廢水中的OH-與外加的H+相互作用,生成弱解離的水分子,同時生成可溶解或難溶解的其他鹽類,從而消除它們的有害作用。反應服從當量定律。採用此法可以處理並回收利用酸性廢水和鹼性廢水,可以調節酸性或鹼性廢水的pH值。 含酸廢水和含鹼廢水是兩種重要的工業廢液。一般而言,酸含量大於3~5%,鹼含量大於1~3%的高濃度廢水稱為廢酸液和廢鹼液,這類廢液首先要考慮採用特殊的方法回收其中的酸和鹼。酸含量小於3~5%或鹼含量小於1~3%的酸性廢水與鹼性廢水,回收價值不大,常採用中和處理方法,使其pH值達到排放廢水的標準。

常用中和方法

選擇中和方法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①含酸或含鹼廢水所含酸類或鹼類的性質、濃度、水量及其變化規律。

②首先應尋找能就地取材的酸性或鹼性廢料,並儘可能地加以利用。

③本地區中和藥劑或材料(如石灰、石灰石等)的供應情況。

④接納廢水的水體性質和城市下水管道能容納廢水的條件。

此外,酸性污水還可根據排出情況及含酸濃度,對中和方法進行選擇。

酸性廢水中和處理

處理方法

常用的方法有:酸、鹼廢水相互中和,投藥中和和過濾中和法等。

(一)酸、鹼廢水(或廢渣)中和法

(1)酸鹼廢水的相互中和可根據當量定律定量計算:

NaVa=NbVb

其中:Na、Nb分別為酸鹼的當量濃度;Va、Vb分別為酸鹼溶液的體積。

中和過程中,酸鹼雙方的當量數恰好相等時稱為中和反應的等當點。

強酸、強鹼的中和達到等當點時,由於所生成的強酸強鹼鹽不發生水解,因此等當點即中性點,溶液的pH值等於7.0。但中和的一方若為弱酸或弱鹼,由於中和過程中所生成的鹽,在水中進行水解,因此,儘管達到等當點,但溶液並非中性,而根據生成鹽水的水解可能呈現酸性或鹼性,pH值的大小由所生成鹽的水解度決定。

(二)投藥中和法

投藥中和法是套用廣泛的一種中和方法。最常用的鹼性藥劑是石灰,有時也選用苛性鈉,碳酸鈉、石灰石或白雲石不等。選擇鹼性藥劑時,不僅要考慮它本身的溶解性,反應速度、成本、二次污染、使用方便等因素,而且還要考慮中和產物的性狀、數量及處理費用等因素。

(三)過濾中和法

一般適用於處理含酸濃度較低(硫酸<20g/L,鹽酸、硝酸<20g/L的少量酸性廢水,對含有大量懸浮物、油、重金屬鹽類和其他有毒物質的酸性廢水不適用。

濾料可用石灰石或白雲石,石灰石濾料反應速度比白雲石快,但進水中硫酸充許濃度則較白雲石濾料低。中和鹽酸、硝酸廢水,兩者均可採用。中和含硫酸廢水,採用白雲石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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