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背景和意義
1995年開始中國變為一個石油淨進口國,進口的數量不斷上升,已超越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的石油進口國。中國是石油資源相對貧乏的國家,油價高漲、資源短缺、環保壓力和高速增長的需要,形成了無法調和的矛盾。根據國家海關總署提供的資料,我國由過去的10年中,石油需求量幾乎翻了一倍。到2010年,我國石油消費總量將達4億噸。而國內生產能力僅為1.6億噸到1.7億噸。巨量進口危及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發展石油替代產業,已成了我國的當務之急。2005年2月28日,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 , 增加能源供應 , 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 , 保護環境, 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該法的頒布實施,為我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和開發替代性能源吹響了號角,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國家環保局已將廢機油列為21世紀在環保領域主要控制的三大重點之一,而充分利用廢機油再生還原成品機油,或將廢機油精煉成汽油、柴油,既能緩解我國石油短缺而需求又日益增長的供需矛盾,又能促進環保變廢為寶,創造可觀的經濟效益,幫助部分人群脫貧致富,是國家鼓勵扶持項目(相關國家檔案見本站行業資訊之“政策法規”篇),因此前景十分廣闊。其工藝簡單,技術易掌握,直觀性強,適合工廠、集體、個人生產經營。可以預見,開發豐富的廢油資源,進行廢油再生和利用必將是21世紀裡最具開發潛力的新興產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