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為宏

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最近又受理了一起巨化集團高管受賄案,這已是2009年以來衢州市中級法院所受理的第四起巨化中高層管理人員貪污受賄案件。衢州市中級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廖為宏,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原系巨化集團公司物資裝備分公司總經理,曾任巨化集團公司熱電廠廠長。

犯罪事實

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被告人廖為宏在2003年至2009年間,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總計人民幣356萬餘元、美元1.7萬元。其中廖在擔任巨化集團公司熱電廠廠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徐某承建該廠土建工程及取得粉煤灰銷售代理權提供幫助。為此,廖為宏先後13次收受徐某所送財物,總計人民幣302萬餘元、美元0.9萬元。另外,廖為宏利用擔任熱電9號機組項目建設聯合指揮部副總指揮的職務便利,為另兩名當事人承接該項目有關業務提供幫助,並分別收受兩名當事人所送財物人民幣53萬餘元及美元0.8萬元。

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廖為宏身為國有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人物

2009年以來,巨化集團已有多名中高層落馬。在廖為宏之前,原巨化集團公司工程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黨委書記周玉良因犯貪污受賄罪被判刑9年,原巨化集團公司熱電廠廠長江善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建設部經理王劍峰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此外,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葉志翔因涉嫌受賄罪於2009年8月24日被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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