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桂元

1993年3月調到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任宣傳專乾。 擔任衡陽中院宣傳專乾期間,先後在各級報刊發表經驗文章10餘篇,推廣衡陽中院的先進事跡,當年被市政府予以嘉獎。 被人民法院報社表彰為2002年度優秀通訊員。

基本情況
廖桂元,男,1987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分配到衡南縣泉溪人民法庭工作。1993年3月調到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任宣傳專乾。後歷任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副處級審判員。2009年6月任衡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事跡表現
畢業後在法庭期間,他走遍了轄區的所有鄉鎮村組,常常是熱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清早出門,摸黑回家。有一次,他在離法庭30公里外的偏僻鄉村處理一起因婚變而引起的財產糾紛,通宵調解,返回時連騎腳踏車的勁都沒有了。他每年辦案近百件,調解率達90%,連續3年被縣法院評為先進工作者。
擔任衡陽中院宣傳專乾期間,先後在各級報刊發表經驗文章10餘篇,推廣衡陽中院的先進事跡,當年被市政府予以嘉獎。其中2000年3月,市中院執行庭大膽對一行政機關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採取強制措施,此舉開全省法院的先河。他隨執行人員到現場採訪,晚上加班寫稿,第二天以《強制執行無禁區》為題在《衡陽晚報》頭版刊登。該文當年獲全國第15屆地市報新聞獎一等獎,同時還獲得湖南省好新聞二等獎。他每年均有上百篇文章在各級報刊雜誌上刊登,曾經連續5年被《衡陽日報》、《衡陽晚報》評為優秀通訊員,連續6年被《人民法院報》評為優秀通訊員。
榮譽表彰
先後多次獲“記三等功”、“先進工作者”、“雙十佳工作人員”、“優秀通訊員”等榮譽稱號,多次獲得市級以上新聞一、二、三等獎。有“攝影師”、“筆桿子”美稱。
被人民法院報社表彰為2002年度優秀通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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