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春花[湖北省優秀法官]

廖春花,女,1987年7月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分配到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到2003年的16年間先後從事法律教學以及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審判工作,擔任過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審判長。2003年由民二庭調任立案庭副庭長,後任庭長。2011年6月任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主要事跡

在調任立案庭前,她審判了大量案件,無一差錯。在立案庭,她協助庭長開展申訴信訪、立案審查的同時,先後主辦了管轄權異議、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等不同類別的案件300多件,接待來訪、協調矛盾、處理事務714人次,都得到圓滿完成;並提出了“三心”工作法,即“熱心”對待每一位當事人,“耐心”傾聽每一次訴求,“誠心”解決每一個問題。

榮譽表彰

她製作的裁判文書獲得過市級優秀裁判文書,曾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優秀老師”稱號,被鄂州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稱號,榮獲過全市“優秀共產黨員”、“ 全市人民滿意的好法官”,還多次被評為法院系統“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工作者”   ,並被評為全省法院優秀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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