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偉東,廣州市法制管理教育所主任科員。
廣州市法制管理教育所主任科員廖偉東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5年10月至11月期間,廖偉東未按規定使用、停放警車,總計15次在其住宅小區停放或過夜。廖偉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