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歷史
廊坊市第六國小始建於1982年,隸屬於廊坊市廣陽區教育局。校址位於文豐路2號。建校時占地6216平方米,建築面積1780平方米,2005年12月,占地總面積10076 平方米,建築面積9500平方米。
辦學條件
辦學規模
有37個教學班,2372名學生,教職工總數101人,2005年,招錄新生4個班共230人,鞏固率100%。
硬體設施
2004年2月,建成75座微機室兩個,72 座語音室兩個,28組實驗室兩個,120平方米圖書館一個(藏書量達到35000多冊),200平方米多媒體教室一個。建綠地200平方米,硬化地面6000平方米。新建櫥窗10個,建成校園網,連線了國際網際網路。教學設施設備總額達到1167.5萬元。2
師資力量
其中專任教師98人,中級職稱76人,在校教師本科學歷44人,專科學歷31人,中師學歷13人。
辦學成果
教師成果
2004年—2005年,學生在國家、省市區級競賽活動中,1000多人次獲得各項榮譽。50多名教師在國家、省市級報刊上發表文章,獲得不同級別的榮譽。
學校榮譽
2017年,榮獲第一屆全國文明校園。
2004年2月 被評為廊坊市小公民道德建設實踐基地。同年3月, 在廣陽區第一屆中國小教學標兵活動中獲先進集體。6月,獲市級文明單位。10月 獲區級第四屆科技創新大賽先進集體,相聲《校園變奏曲》獲市級最佳才藝獎。12月,獲市級中國小教育技術裝備工作先進集體,廣陽區第二屆中國小歌手大賽優秀組織獎。
2005年4月,獲市級科技創新大賽先進集體。同年5月,獲市級紅旗大隊。9月,獲區級教學工作先進單位和2004年度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優秀考點。11月,獲區級第五屆科技創新大賽(競賽項目)優勝獎和獲市級科技示範校。12月,在全區國小青年教師基本功大賽中獲團體三等獎。
文化傳統
特色教學
藝術教學
學校以書法教育為突破口,堅持兩手抓:一手抓普及,提高全體學生的藝術修養,一手抓提高,通過已有的二十三個興趣小組發掘學生潛能。抓住個性特徵進行藝術教育,為他們提供學習和展示才華的天地。素質教育綻紅花,全面發展結碩果。
電腦教學
從國小一年級起就開設計算機套用課程,並根據不同年齡學生的認知特點指定了相應的教學計畫,從而使國小低段學會會玩,中段學生會用,國小高段和國中學生會製作網頁和解決實踐問題,真正做到“身在新世紀,眼望全世界”。
外語教學
學校經過多年的實踐和探索,正形成了教學特色。
A 起點早:從國小一年級開始,啟用了《牛津英語》進行啟蒙教育,形成母語和英語雙語共同發展的模式。
B 教法化:改革課堂教學模式,設定情景教學和開設外語角,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讓每個學生體會到學習英語的樂趣。
C 容量大:學校正積極探索國小、中學相聯結的教學路子,創造性開發教學,擴大教學容量,使外語成績在同類學校中處於領先水平。
奧林匹克創新教育
學校在貫徹全面教育的同時,注重同學個性潛力的發展,實行奧林匹克實驗班,實行超前教育,重視對學生智力開啟、創新意識及能力培養。
挖掘潛力
課程設定全部完成教學任務外,以外語,電腦,藝術等為特點,開設諸多興趣小組,由專職教師和社會上有
名望,有特長的人士進行輔導,開發學生智力,辦出學校特色。
小班化教育
便於教師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與每一個學生對話,組織教學活動,控制教學環節。
便於學生個性生動和和諧發展,師生關係融洽和諧
便於分層教育,提高教學質量。
便於教師在生活上給予更多關愛,糾正不良習慣提高獨立生活能力。
便於給孩子帶來足夠的空間和條件增加孩子參與教學活動的機會和密度。提高孩子的交際能力,孩子的思維更趨活躍。
寄宿教育
全面的寄宿教育,有助於改變學生的某些不良習慣,逐漸培養學生的自理能力,交際能力,群體意識,合作精神,進而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軍事化的作息制度,使學生形成幹練,高效的作風,不斷克服惰性,從而朝氣蓬勃地生活。
封閉式的管理,開放式的教育。在學校選擇性的社會調查,參加勞動等活動中增長知識,開闊視野,陶冶情操,減少社會和家庭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照顧式管理
學生公寓樓有各室的盥洗室,衛生間和朝南陽台,24小時供應熱水,實行超級管理,為學生提供舒適的生活
條件。在學生照顧上,實行正副班主任的雙重負責制,全天候全方位照顧式管理。科學化營養套餐,三餐三點。
學校設立醫護中心,實行預防為主,定時體檢及時治病等衛生保健服務。嚴格實行門衛制度,車輛接送制度,真
正使新世紀學校成為每一個學生溫馨安全的家。
學校校規
一、按照學校作息時間到校,不過早在大門口等候,也不準遲到,要穿校服、佩戴領巾、胸卡、隊標誌。
二、到校後合理地安排好學習、訓練、清衛工作,早晨在教室內安靜收聽廣播、中午自覺自主學習,不許下座打鬧、說笑吃東西等。
三、上操鈴聲響後,各班隊伍要整齊、安靜地帶到操場。上操時要聽從指揮,做操要規範到位,無特殊情況教室不得留人。
四、不準在教室內、樓內追跑打鬧或喊叫,做到慢步輕聲。
五、對樓內懸掛的標語、展牌等公共財物要愛護,不許隨意破壞,違者對其批評教育。
六、正確使用禮貌用語,見到客人、老師主動打招呼,不說髒話,不惡語傷人,不欺負小同學,不向同學索要財物,不做有損於他人的事情,不串班。
七、放學後,以班為單位在樓前整隊,由路隊長負責,不捅逗,不說笑,安靜整齊離校。
八、不許在校門口買食物,不許在校園內騎車,不夠騎車的年齡和無車牌不許騎車,家長接送不許進校園。
九、嚴禁在校園內亂扔亂放,亂寫亂畫。
十、注意維護樓道、樓梯間、水房的衛生,不用手摸,用腳蹬,用水潑。
十一、保持教室清潔,不許在牆面上、桌凳上亂塗亂抹,衛生用具擺放有序。
十二、認真獨立地完成當天作業,不要抄襲,做到書寫認真,乾淨整潔,正確率高。
十三、積極參加學校或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並在活動中鍛鍊自己,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素質。
十四、校外要增強公民意識,愛護公共設施,履行小公民義務。
十五、要了解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識常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
十六、不看不健康的書刊和音像製品,不參與賭博封建迷信等活動,嚴禁吸菸、酗酒,不玩不正當的遊戲。
十七、校內外不許結夥、打架鬥毆。
十八、要堅持說國語、寫規範字。
學校制度
安全制度
一、學校安全工作校長為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具體負責。
二、將學校安全的各項工作細化分解,責任到人,並與每個責任人簽定責任狀。
三、安全檢查小組每周檢查一次,並向學校和教育局報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防範能力。
五、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法制工作制度
一、學校要制定法制工作的長遠規劃,年度計畫。
二、學校法制處全面落實法制教育的各項工作。
三、學校要有計畫地搞好師生的法制學習,法制培訓和法制考試。
四、針對少年兒童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五、認真上好法制課,堅決做到“四落實”。
六、營造濃厚的法制氛圍,加強法制教育軟硬環境的建設。
教師工作準則
一、服從學校領導,聽從學校指揮,執行學校決議,維護學校利益。
二、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千方百計做好本職工作。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工作目標明確具體,工作過程有序有效,工作質量切實見效。
三、遵守作息時間,堅守工作崗位,嚴格要求自己,說話做事講原則,不違反勞動紀律。
四、教師之間要講大局,講團結,講學習,講協作,講奉獻,上上下下要形成一條心,擰成一股繩,統一思想,統一行動。
五、提高自身修養,不斷增強工作實力,既要有扎紮實實的工作作風又要講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在工作過程中成長,在成長過程中工作。
教學工作常規
一、 學期初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學計畫。
二、 通讀教材,全面把握教材的編排體系、內容結構和教學要點。
三、 按具體要求搞好教學設計,做到數量足,質量高,有實效性。
四、 上好每一節課。課前準備充分,課中要對學生進行有效地組織與管理,一切從實效出發,抓住教學要點,突出重點難點,改革教學方式,變革學習方式,最佳化教學流程,選用教學手段,收到最佳的教學效果。
五、 布置作業數量要適度,形式要多樣,要求要明確,處理作業要靈活,評判、訂正和修改要結合。
六、 認真做好補差工作。對學情底數要清,補差的人員、目標、時間、內容、措施等一定要落實。
七、 嚴格檢測制度,檢測必須做到有計畫,有目的,有反饋。命題要審,測試要查,成績要報,發現問題及時補救。
八、 加強聽課交流,任課教師每學期聽課5—10節,並做好聽課記錄。
教研組長職責
一、 對主管領導負責,對本教研組的教學工作和教學研究工作負責。
二、 教研組長有對本組的工作組織、協調、管理、監督的義務和權力。
三、 組織本組教師制定教學計畫和教學研究計畫並狠抓落實。
四、 同年級同學科由教研組長負責統一教學進度,統一雙基要求,統一安排檢測。
五、 每天至少利用一節課時間圍繞教材教法、學法指導等組織研究,並做好記錄。
六、 協助主管領導組織本年級本學科的各種業務活動,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
學生校外管理制度
一、學生在校外要按道德規範要求做一個文明的小公民。
二、要堅決做到不打架、不罵人、不結幫乾有損於他人之事,不偷摸別人東西,不私自游泳,不下坑渠滑冰。
三、在公共場所,不大聲喧譁,不吵鬧,不起鬨。
四、遵守交通規則,不在馬路上追、打、鬧。
五、衣帽整齊,不吸菸,不喝酒,不穿奇裝異服,不留長髮。
六、對老人、小孩或行動不便的人要熱情給予幫助。
七、在校外拾到錢物要主動交還失主或派出所。
八、聽家長的話,如實向家長反映在校情況,對家長要謙恭、禮貌,主動幫助家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
九、要認真完成家庭作業,做到規範、清楚、準確率高。
十、嚴禁出入電子遊戲廳、網咖、檯球廳等不正當娛樂場所。
學生違規違紀的處理辦法
為嚴肅校規校紀,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將對其進行處理。
一、有不服從老師管理的言行或不尊敬老師的言行,給老師的工作造成一定影響;
二、打架罵人,欺負小同學,向他人索要錢物,給其他人的身心造成一定傷害;
三、故意損壞公共財物或私人用品,給集體或個人的財產帶來一定的損失;
四、召集校外人員來校聚眾鬧事,造成教學秩序混亂或給師生的身心造成傷害;
五、有偷摸行為,盜竊集體或個人的錢物,歸為己有;
六、經常去電子遊戲廳、網咖等不宜少年兒童活動的場所,經教育仍不改正;
七、無故逃學,未告之家長或學校私自離家出走,在同學中造成很壞的影響;
八、在校內外經常做壞事,抽菸喝酒,破壞環境,在同學中影響惡劣,引起民憤。
學校經過對當事人的調查認定事實,根據所犯錯誤的情節和性質,經學校研究對當事人做出如下處理:
1、給予嚴肅的批評,做出深刻的檢討,通報全校;
2、賠償必要的經濟損失;
3、不屬於本校招生範圍的學生責令退回原學校;
4、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
5、觸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法務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