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爾勒市地方稅務局

1994年,庫爾勒市人民政府根據上級指示精神,決定原庫爾勒市稅務局分設為國家稅務局和庫爾勒市地方稅務局。 4、負責地方稅收的計畫、統計和會計工作。 7、承辦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方稅務局和庫爾勒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機構設定
1994年,庫爾勒市人民政府根據上級指示精神,決定原庫爾勒市稅務局分設為國家稅務局和庫爾勒市地方稅務局。庫爾勒市人民政府庫政發(1994)47號《關於成立庫爾勒市地方稅務局的通知》,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庫爾勒市地方稅務局。庫爾勒市地方稅務局為庫爾勒市人民政府直屬正科級機構,行政上受市人民政府領導,業務上受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方稅務局領導,於1994年7月1日起正式對外辦公。辦公大樓設立於庫爾勒市人民東路北面。市地稅局成立之初,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會計科、征管科、稅政一科、稅政二科、稅政三科、農稅科、稽查隊等九個科室。
1994年11月1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新政辦(1994)132號文《關於轉發自治區地稅系統幹部、機構設定實行垂直管理報告的通知》和新黨組通字(1994)32號檔案要求,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系統的幹部以地方稅務部門為主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實行分級管理下管一級的原則。人員調配和勞資計畫由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逐級報批和下達。至此,庫爾勒市地方稅務局為垂直管理和條塊結合管理的行政部門。庫爾勒市地方稅務局的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和地方稅收法規,管理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完成地方稅收任務;主要職能是: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監督管理。
1994年12月27日,經市地稅局專題會議研究並報請州地稅局同意,機構設定作如下調整:稽查隊、征管科、發票管理科、征管一科、征管二科、征管三科、人事監察科、車船管理科、計會科、辦公室等10個科室。
2006年2月,市地稅局在新一輪機構改革後,設定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稅政法規科、計會徵收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綜合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薩依巴格稅務所、塔指東路稅務所、上戶稅務所和塔什店稅務所等15個科室。
後因業務需要,共設定了17個科室:辦公室、機關生活服務中心、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計會徵收科、稅政法規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12366發票舉報中心、州市行政服務大廳辦稅視窗、交通運輸科、建安房產科、薩依巴格稅務所、塔指東路稅務所、塔什店稅務所、上戶稅務所。

人員構成

全局在職幹部職工145人,退休16人。男同志69人,女同志76人;漢族88人,少數民族57人;大專以上學歷137人。正科1人,副科4人,主任科員14人,副主任科員16人,科員106人,高級工4人;黨員80人,占全局總人數的56%。30歲以下1人,31歲以上40歲以下50人,41歲以上50歲以下80人,51歲至60歲15人,全局平均年齡43歲。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制定的稅收法律、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落實上級稅務部門制定的地方各稅,基金、費在本市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稅法宣傳工作。
3、負責地方稅收的檢查工作。
4、負責地方稅收的計畫、統計和會計工作。
5、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和紀檢監察工作。
6、負責本局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7、承辦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方稅務局和庫爾勒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開徵的稅種及收入情況

1994年機構分設後,按稅種劃分為國稅和地方稅兩種,國稅上繳中央國庫,地方稅留作地方財政收入。由庫爾勒市地稅局征管的稅種主要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屠宰稅、教育費附加等13種,並於1994年7月1日起開徵。
“十一五”期間,全局局共組織收入46億元,其中稅收收入43億元,平均增幅為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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