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配老翁
“幼女配老翁”是明代文言笑話集《艾子後語》中的一則故事,是說艾子替四歲的兒子向老友虞任剛滿兩歲的女兒訂婚,虞任以艾子的兒子比自己的女兒歲數大一倍,推算出當女兒可以出嫁時,艾子的兒子已經成為老翁了,斷然拒絕艾子請求,讓艾子哭笑不得。故事也揭示了虞任思想僵化,不能以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更不能把食物的發展看成一個變化發展的過程,從而引出大笑話。
寓言出處
虞任者,艾子之故人也,有女生二周,艾子為其子求聘。任曰:“賢嗣年幾何?”答曰:“四歲。”任艴然曰:“公欲配吾女於老翁邪?”艾子不諭其旨,曰:“何哉?”任曰:“賢嗣四歲,吾女二歲,是長一半年紀;曰若吾女二十而嫁,賢嗣年四十;又不幸二十五而嫁,則賢嗣五十矣。非嫁一老翁邪?”艾子知其愚而止。(出自《艾子後語》)
譯文
這個寓言是說:艾子有個老朋友名叫虞任,有個女兒剛滿兩周歲。艾子見了十分喜歡,便為自己的兒子訂婚。虞任也很高興,問:“你的兒子幾歲了?”艾子回答:“四歲。”虞任沉下臉來:“你要我的女兒嫁給一個老頭子嗎?”艾子不明他的意思:“為什麼呢?”虞任說:“你兒子四歲,我女兒兩歲,你兒子比我女兒大一倍年紀。倘若我女兒二十歲出嫁,你兒子不就已經四十歲了嗎?要是不幸我女兒二十五歲出嫁,你兒子不是已經五十歲了嗎?你不是想叫我女兒去嫁一個老頭兒嗎?”
哲學寓意
事物是變化發展的,要求我們用發展的觀點看問題,把事物如實地看成是一個變化發展的過程。虞任之所以得出“幼女配老翁”的結論,是因為他沒有把小孩的成長如實地看成一個過程,而是看成了幾個點:女兒二歲時,艾兒四歲,相差一倍;女兒二十歲時,艾兒應該是四十歲。實際上女兒從二歲到二十歲,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中她長了十八歲,同樣艾兒也長了十八歲,應該是二十二歲,而不是四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