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我縣相關的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二)研究國內外經濟發展趨勢,負責擬訂經濟對外開放戰略和開拓國內市場發展戰略,協調經濟對外開放布局;擬訂並實施全縣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
(三)負責按規定承擔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各類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推進流通標準化、信息化。
(四)負責推動內外貿融合,推進國內外市場的開拓,促進市場信息平台和行銷網路建設。
(五)負責全縣流通產業促進體系建設,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負責制定全縣成品油倉儲和縣本級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的初審上報以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推廣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六)負責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進農產品市場升級改造;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的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
(八)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和酒類流通、藥品流通的相關工作;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九)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我縣出口品牌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在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審核工作和加工貿易的審批;管理進出口商品許可證;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
(十)指導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負責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規範機電產品出口秩序;指導國家、省、市和縣級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建設。
(十一)指導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和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指導國際服務外包工作,推動國際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推進技術進出口、文化產品與服務出口。
(十二)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推動產業調整和技術升級;指導和組織對外招商工作,審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契約、章程及其變更事項;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和分析工作;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
(十三)負責全縣縣級以上各級開發區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日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牽頭審核上報國家級開發區、省級經濟開發區的設立、升級和區域調整;負責開發區投資環境綜合評價和考核工作;監測分析開發區運行情況;參與研究制定全縣開發區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
(十四)促進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依法審核在境外投資企業(機構)的設立,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和本縣公民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處置境外經貿糾紛和突發事件;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十五)負責綜合協調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對外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案件的應訴應對及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有關產業安全方面工作;負責國際貿易壁壘的應對和對外貿易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反壟斷法律、法規,依法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做好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貿易政策交流與合作。
(十六)推進我縣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合作,促進經貿聯繫;牽頭組織赴國(境)外重大經貿交流活動。
(十七)負責協調檢驗檢疫、海關、質量技術監督、國稅、銀行、外匯、貿促會、出口信用保險、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指導國內貿易和對外經貿中介機構及相關社會團體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局機關有關重要檔案的起草審核工作;督辦商務出國(境)團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境內外展銷、招商重大團組的隨團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公開、政務督辦、公文管理、機密保密、秘書事務、信息網路建設、外宣、政府採購、扶貧、信訪、文印、外商邀請和接待等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和應訴。管理、指導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縣商務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申報;負責縣商務系統出國人員政治審查;承擔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安全和保衛工作。承擔局行政經費的使用管理、編制預決算並執行;承擔局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對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協調財貿、稅貿、銀貿、匯貿、信貿等部門涉及商務工作的相關事務。
(二)商貿市場管理科
擬訂商貿流通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擬訂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培育和規範城市商業設施建設;承擔百貨業等傳統流通業態行業管理;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指導流通體制和流通企業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承擔制定全縣成品油倉儲和縣本級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成品油經營許可的初審上報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推廣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承擔家電下鄉和家電以舊換新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推進流通領域標準化建設;承擔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組織解決市場運行的重大問題;負責肉類、食糖等國家儲備的收儲和投放工作;指導“三綠工程”,承擔“菜籃子”產品流通的行業管理;協調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承擔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開拓城鄉市場、促進消費升級;指導管理拍賣、典當、租賃、內資直銷、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負責行業統計工作,分析行業經濟運行並提出建議;指導商貿行業職業道德建設;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承擔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生豬定點屠宰工作以及屠宰行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負責商業相關行業協會的指導;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管理。
(三)外貿管理科
制訂、實施全縣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制定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的規劃和階段性重點市場開拓的計畫;組織實施“以質取勝”戰略;負責組織涉外經貿展銷會、洽談會、交易會和審核外貿出國團組;負責進出口市場秩序整頓、規範進出口企業市場競爭行為;指導、協調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工作;負責對台小額貿易的管理;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協調全縣對外貿易業務,巨觀管理全縣進出口商品;參與出口商品質量管理、商標管理,推進出口品牌體系建設,實施名牌戰略;貫徹國別政策,處理雙邊和多邊貿易關係事務;協助處理國際貿易糾紛,組織實施出口基地發展戰略。擬訂並實施全縣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最佳化出口結構;指導機電、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拓展國際市場、技術改造; 按許可權辦理機電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組織全縣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研發項目的資金申報、鼓勵類項目的進口貼息;轉報技術、易製毒化學品和兩用物項進出口。負責全縣外貿運行監測和統計分析;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巨觀調控建議;研究分析外貿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相關建議。參與協調全縣服務貿易工作,共同制定全縣服務外包的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服務外包的政策和鼓勵辦法;推動國際設計、服務外包發展和平台建設;承擔全縣服務外包的統計和分析工作;推進文化產品出口。依法承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境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收集境外貿易壁壘信息,建立並完善預警網路和機制;承擔與對外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調查應對工作;協助商務部、省商務廳、市商務局組織開展產業損害調查工作、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建立產業安全預警機制;依法協助商務部、省商務廳、市商務局開展對涉及我縣的經營者集中、壟斷行業等進行調查,並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指導我縣企業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組織有關法律培訓、宣傳和諮詢,協調處理涉及本局的法律事務。
(四)外資外經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參與制定全縣外商投資的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外商投資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指導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組織開展重大招商活動;建立全縣外資項目招商系統,對重大項目進行跟蹤和促進;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承擔外資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全縣外商投資的統計和分析工作。擬訂並執行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全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項目設計諮詢、對外援助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組織實施外經經營權資格年檢;負責全縣對外承包工程、項目設計諮詢、對外投資等經濟合作的統計分析;負責指導境外投資發展工作;承擔本縣公民出境就業管理,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縣內優勢產業到境外開展加工貿易、資源開發、設立工業園區、建立國際行銷網路、開展跨國併購、設立專業市場及產品行銷展示中心;負責境外企業和機構的年檢、年審、信息服務和交流工作;協助處理境外經貿類糾紛。承擔局相關行政審批、審核職能;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審批、審核;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物資的審批;負責加工貿易契約的審批;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負責進出口配額、許可證、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的審核;負責設立境外企業與機構審核;負責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議標)的初審、上報;負責技術進出口許可的諮詢;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受理;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初審);負責城區生豬屠宰廠(場)設定(初審);負責拍賣企業設立(初審);負責縣本級酒類商品經營企業備案登記;負責典當企業設立(推薦)(初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