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
平地村(平地3組,平地5組。平地6組)目前已實現通水、通電、通路、通電視、通電話五通。截止2014年底,全村有193戶通自來水,有0戶飲用井水,有193戶通電,有184戶通有線電視,擁有電視機農戶193戶,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182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182戶。
該村進村道路為屬於柏油、水泥路面,村內主幹道均為硬化的水泥路面;距離最近的車站(碼頭)4.50公里,距離最近的集貿市場4.50公里。到2014年底,整個村委會共擁有汽車14輛,有農用運輸車2輛,拖拉機11輛,機車47輛。
該村委會村民的住房以土木結構住房居住為主,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民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全村到2014年底已有18戶居住磚混結構住房;居住於土木結構住房的農戶138戶。整個村委會共有130戶農戶建有沼氣池,已完成“一池三改”的141戶;裝有太陽能農戶220戶;建有小水窖290口,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252.00畝,其中有高穩產農田地面積142.00畝,人均高穩產農田地面積0.23畝。
自然資源
平地村(平地3組,平地5組。平地6組)隸屬於平地居委會,地處寧州街道南面,地理狀況為壩區。距離鎮4.50公里,是平地居委會所在地,到鄉鎮道路為屬於柏油、水泥路面。
全村有耕地總面積466.00畝(其中:田287.00畝,地325.00畝),人均耕地0.74畝,主要種植等作物;擁有林地2581.88畝,其中經濟林果地0.00畝,人均經濟林果地0.00畝,主要種植等經濟林果;其他面積0.00畝。
農村經濟
2014年平地村(平地3組,平地5組。平地6組)農村經濟總收入1640.20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1110.00萬元,畜牧業收入145.00萬元(其中,年內出欄肉豬827頭,肉牛55頭,肉羊236頭);林業收入10.00萬元,第二、三產業收入75.00萬元,工資性收入36.00萬元。
農民人均純收入13089.30元,農民收入以種植業等為主。全村外出務工收入36.00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47人,在省內務工10人,到省外務工8人。
人口衛生
平地村(平地3組,平地5組。平地6組)是以漢民族為主,其中漢族609人,少數民族29人,彝族29人,無0人。整個村現有農戶193戶,共鄉村人口638人,其中男性317人,女性321人。其中農業人口638人,勞動力507人。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增長,農村醫療、社會保障及衛生環境得到了地一步發展,農村居民也積極參與農村社會保障,有更多的農戶開始加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農村合作醫療。到2014年底,全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354;參加農村合作醫療638人。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有衛生所0個,衛生所面積為0.00平方米,有鄉村醫生1人,距離鎮衛生院4.00公里。建有公廁0個,建有垃圾集中堆放場地4個,人畜混居的農戶0戶。
文化教育
平地村(平地3組,平地5組。平地6組)適齡兒童在平地國小就讀,校舍建築面積0.00平方米,擁有教師0人,在校學生95人,小學生入學率100.00%。中學生就讀到華寧四中,距離學校4.00公里,在校學生43人,入學率100.00%。該村委會建有文化活動室0個、建有圖書室0個,業餘文娛宣傳隊2個,極大的豐富了村民的業餘文化生活。
村務公開
平地村(平地3組,平地5組。平地6組)到2014年底,該村已簽定農業承包契約187份,農村土地承包面積466.00畝,其中土地流轉面積180.00畝。是建立了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制度,其中,一事一議籌資額0.00元(人均0.00元),一事一議籌勞0個(勞均0個)。年末集體總收入0.00萬元,有固定資產32.00萬元,年末集體有收益0.00萬元,農村財務管理實行委託管理,定期開展村務公開,是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
有村規民約及相關的管理制度,村委會制定村組幹部考核管理制度、村組財務管理辦法。政務公開以村內的“牆”、宣傳圖片、圖畫、村委會的文化宣傳隊為主,財務公開以口頭公開、廣播公開為主。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村務公開制度,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保障村民對村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完善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促使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逐步走入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認真貫徹執行《華寧縣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即
1、《華寧縣農村集體財務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2、《華寧縣農村集體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投勞管理暫行辦法》
3、《華寧縣農村集體財務民主管理公開制度》
4、《華寧縣農村集體財務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5、《華寧縣農村集體債權債務及資產管理制度》
6、《華寧縣農村集體財務票據管理制度》
7、《華寧縣農村集體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8、《華寧縣村組幹部工資、補助及差旅費管理制度》
9、《華寧縣農村集體建設工程和承包契約管理制度》
10、《華寧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借貸款、擔保管理制度》
11、《華寧縣村組幹部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
12、《華寧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人員管理制度》
13、《華寧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檔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