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laity ,中文譯為平信徒,即是基督教中沒有聖職的人,又稱為教友,一般定義為“教會中未被授以聖職的成員”。平信徒是在生活中傳播福音,所以,平信徒的特點就是“在俗性”,他的身份也就是普通信徒。
在《中世紀歐洲史》([荷]Wim Blockmans,Peter Hoppenbrouwers)中,對平信徒修士是這樣解釋的:他們雖然已經立下隱修誓言,但不通文墨,無法主持禮拜儀式,身份更像是僕從。他們也因未經剃度而被稱為“平信徒修士”。
起源
從語言學的角度來看,“laity”一詞主要是衍生自古法文的“lai”以及拉丁文的“laicus”,後者又直接源自希臘文的laikos(原型是laos),意為“民眾或子民”(the people)。大致而言,此詞在新舊約聖經中被用來指“上帝的選民”、據此推測,初代教會中的全體成員應該都是屬於laicus(在此應翻譯為信徒,而非平信徒)的範疇——至少他們的基本屬性應以此為基礎。可惜的是,這個“參與性共同體”的性格不久就隨著教會的“階層體制化”和“聖職中心化”(clericalization)而逐漸消失了。
與聖職人員的分別
聖職人員和平信徒的分別,在天主教會和正教會(稱東正教,或稱正統教會,是基督教的主要宗派之一,它是與天主教、新教並立的基督教三大宗派之一)里最為明顯,聖公會(英國大公教會的通稱,Anglo-Catholic Church)次之。自宗教改革以來,新教教派對這分別不大重視。普世教會合一運動中,著重對平信徒的訓練。天主教會聖統制中,《天主教法典》亦有規定平信徒的義務與權利。
另外,可能是受到中世紀以來羅馬大公教會(Roman Catholic Church,通稱天主教會)的影響,平信徒一詞有時也會被賦予“凡人”或“俗人”的涵義。不過,這種將神聖、凡俗做嚴格劃分的觀點其實正是宗教改革運動時的主要爭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