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突額爾克

昌圖歷史悠久。遠在虞、夏、商、周時期、為肅(息)慎屬地;秦、漢、晉時期,屬遼東郡北境,為撫余鮮卑地;南北朝及隋唐時期,為契丹所占領;魏、齊屬撫餘地,曾一度為高句麗所占;唐五代時期,屬渤海國,建王都首府於撫余城(今昌圖縣的四面城);遼代,設五道154州時期,隸屬東京道,境內,南有肅州(今昌圖縣的馬仲河),北有韓州(今昌圖縣的八面城),中有龍州後改通州(今昌圖縣的四面城);金代,設19路時期,屬鹹平路;元代,實行全域行省制,屬行中書省的開原路北境,為蒙古族遊牧地;明代,實行軍政合一的衛所制,後烏梁海為都指揮掌衛事,自立國號為科爾沁;清代,仍屬蒙古族科爾沁遊牧地,嘉慶七年(1802年)置“常突額勒克”理事通判,嘉慶十一年(1806年)設昌圖廳,光緒三年(1877年)升廳為府;中華民國二年(1913年)改府為縣後,昌圖一直為縣級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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