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
(一)
(二)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服務黨的中心工作。
(三)指導市直機關建立健全機關黨組織及其工作機構;負責機關黨組織正副書記的考察、任免和培訓工作。
(四)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員的發展、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規範機關黨組織生活。負責市直單位黨費收繳管理和黨內信息庫的建設工作。
(五)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抓好政治理論學習和宣傳思想工作,加強機關作風建設。
(六)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研究制訂加強監督的措施和辦法,了解各部門黨員和民眾對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市委反映市直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有關情況。
(七)領導市直各部門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八)負責市直單位量化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九)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