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2、推進國家智慧財產權強縣工程建設,推進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專利行政執法及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培訓,推進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實施和產業化,指導全區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發展。
3、研究提出區域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年度科技、專利和相關智慧財產權計畫,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市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科技統計與監測工作。
4、提出本級科技部門經費預算建議,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及各類科技經費,開展科技經費的內部審計。
5、開展與常州科教城的工作聯動,對科教城入駐機構及五所高職院校提供科技項目組織與申報輔導,組織武進企業與科教城入駐機構進行產學研對接。
6、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加速器等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指導和協調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7、指導創新型科技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等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的有關工作,推進科技金融結合工作、製造業企業信息化工作。
8、深化產學研合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工作。
9、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
10、促進以可持續發展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
1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引進和隊伍建設規劃,參與配合國內外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工作,協調推進其項目產業化。
12、負責全區科技獎勵的組織評審工作,負責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指導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
13、參與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組織協調科普工作。
14、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