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幹部“帶病提拔”,是指幹部在提拔前或提拔過程中,存在有違紀違法行為但組織未能發現或查實,得以提拔任職的情況。雖然被“帶病提拔”的領導幹部只是極少數,但影響極壞,危害極大。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建設步伐的加快,幹部“帶病提撥”問題在一些地方和部門有所滋長和曼延,已是一個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因此,如何嚴防和糾正幹部“帶病提拔”問題,是擺在各級黨委及其職能部門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一個值得我們高度重視的問題是,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潔行為了,但我們在考察時卻未能發現,結果導致其中一些人仍然繼續得到提拔和重用。社會上有人把這種現象說成是“帶病上崗”和“帶病提拔”。幹部民眾對此反映強烈。在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胡錦濤總書記再次強調,要防止和糾正幹部考察失真、“帶病提拔”問題。
相關事件
2009年4月8日有媒體稱,同年3月被中紀委監察部給予行政記過處分的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原副司長鮑俊凱,早在去年就已調任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黨組書記。4月8日,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證實,鮑俊凱於2008年年底來到安徽任職,行政級別為正廳級,較其在質檢總局時升了半級。
2009年3月,河北省紀委、省監察廳決定給予河北省農業廳原廳長劉大群記過的行政處分,但早在2008年11月,劉大群就已從河北農業廳調任邢台市擔任市委副書記,並在2009年1月當選邢台市市長。
很多人對一些問責官官頻頻復出感到非常氣憤,認為問責成了問題官中的避風港,成了休假。問責後,問題官員不但沒有得到應有的懲處,反而在事後不久又異地做官。包括有最牛縣委書記之稱的王志國,甕安事件發生時的原縣委書記勤,“黑磚窯事件”中的副縣長王振俊,等等,雖然只是縣級幹部,而且只是平級交流或是什麼臨時負責,但已經引起了民眾的強烈不滿,並對於幹部選拔的公信度產生了質疑。
問題官非得不到處理,反而異地升遷,很難讓人們信服。對於問題官員進行懲處,既是對幹部個人負責,更是對廣大民眾負責。有的問題官員已經在異地升遷了,但處理結果卻在升遷以後才出來,是對他本人的處理還是對他以前職位的處理,讓人摸不著頭腦。
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這對於堅持新時期幹部選拔任用的根本標準,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民眾公認原則選好人用好人,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指明了方向,從幹部選拔任用的角度來說,也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然而“帶病提拔”顯然有違選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
無論如何,對於問題官員一定不能予以提拔。這種“帶病提拔”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如果“帶病提拔”不能得到阻止,那么類似於“三鹿事件”就會永無休止。
類型
藏而不露型
即提拔前就存在違法違紀行為,但一直未能被發現。據有關部門調查研究表明,自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我國領導幹部腐敗潛伏期正逐漸變長;在被調查的省部級幹部犯罪案件中,近年來的平均潛伏期為6.31年,而最長的達14年,當年作案當年被查處的只有不到兩成。潛伏期變長給腐敗分子帶來很多“帶病”被提拔的機會。韓桂芝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例子。韓桂芝從1991年擔任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起,就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賄賂950萬元,一直未能被發現,先後提拔為省委常委、組織部長、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
露而不究型
在某些方面有一定能力或特長的少數幹部,雖個人在某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幹部民眾也有所反映,但有關部門卻以生活小節無大礙、人才難得為由,在民眾不斷的舉報中、爭議中不斷被提拔重用。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曾被認為是一個有經濟頭腦、發展思路清晰、工作有魄力的難得的領導人才,雖然反映其問題的信件不斷飛向有關部門,有關部門也知道他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卻始終認為民眾所反映的問題都是一些生活小節問題。因此,儘管王懷忠聲名狼藉,卻依舊步步高升。
究而未定型
這主要是指被提拔者正在被執法執紀機關了解核實問題過程中提拔,或被提拔者正處於處分影響期內而被提拔。
明知故犯型
一些用人者明知被提拔使用的幹部“帶病”,但因為與其有著種種不可告人的關係,還是明知故犯,仍然予以“帶病提拔”。這種明知故犯,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權力私有化,把手中的權力視為己有,把自己管轄的地區或部門當作自己的獨立王國,肆無忌憚地營造自己的勢力範圍,經營自己的自留地,拉自己的小圈子,只要是圈子裡的人,儘管有“病”也能得到提拔。另一種就是權力商品化,把手中的權力當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利用手中掌握的用人權或借掌握有人事權的“圈內人”而大肆“賣官鬻爵”,明知“買官”者劣跡斑斑、“病魔纏身”,但只要是交足了“拜門錢”、“燒香費”、“捐官款”,就將“烏紗帽”拱手奉送。原江蘇省委組織部長徐國健,大肆利用手中的用人權“賣官賣爵”,其中一筆“交易”就受賄500萬元。如馬德在黑龍江省綏化市工作6年,受賄及禮金物品折合人民幣2385萬元,其任市委書記期間,平均每個月受賄108萬元,每天收受3.56萬元,全市到他那裡買官的幹部有260人之多,幾乎覆蓋了全市所有的部門。
原因
把握偏差
德才兼備歷來是黨選拔任用幹部的原則。但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把握用人標準上自覺不自覺地出現了偏差:有的認為市場經濟是“能人經濟”,用人只要看“才”就行了,有德無德無關緊要;一些地方特別是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急於改變落後面貌,在用人上片面強調大膽起用能幹“大事業”、“敢說、敢闖、敢幹”的“創新型”幹部,而對幹部的“德”重視不夠、考察不到位;有的明知幹部在“德”方面有問題,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把一些“帶病者”選拔到了領導崗位。
幹部偽裝
少數幹部善於偽裝、隱藏,善於做秀,在被查處前大都披著冠冕堂皇的外衣,用假象掩蓋真相。在公開場合講廉政勤政往往是頭頭是道,說一套做一套,台上反腐敗,台下搞腐敗。有的還故意把一些不便收、不值錢的禮品或數額小的紅包拿出來上交組織,以標榜自己。
考察失真
現在的幹部工作領域、生活和活動範圍愈來愈寬,給幹部考察帶來了一定難度。由於一些地方對幹部的考察方法比較簡單、範圍狹小、力量薄弱、時間短促,而很難準確發現幹部存在的深層次問題;有的即使在考察中聽到一些反映,也因缺乏具體線索,且在短時間內難以查清事實,有的一時也難以定性;對幹部品德方面的考察缺乏有效辦法,難以掌握到真實情況。另外,一些考察人員自身素質不過硬,識人用人標準的偏差,對民眾反映的問題沒有徹查,對一些重要“病症”把脈不準,也使得一些“帶病”幹部得以順利提拔。
監督薄弱
一些地區、部門用人上產生的不正之風,其根源往往就在“一把手”身上。目前,對“一把手”人事權的監督,形式上的東西多,實質上的東西少。上級領導對“一把手”遷就多,同級對“一把手”盲從多,下級對“一把手”服從多。如果“一把手”不堅持原則,不帶頭廉潔自律,自我要求不嚴格,自身素質不過硬,就很容易發生腐敗問題。很多“買官賣官”就發生在“一把手”身上。
機制欠缺
比如前述四種帶病提拔類型,“藏而不露”型,反映出監督力度、監督體系方面的問題,“露而不究”型,反映出監督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究而未定”型,主要反映出幹部考察機制方面特別是情況溝通方面的問題,“明知故犯”型,主要反映出對權力的監督、特別是對“一把手”權力監督的問題。
追究困難
對用人失察失誤實施責任追究難度較大。發生的一些幹部“帶病提拔”的問題,真正追究用人者失察失誤責任的不多。客觀上講,實行“帶病提拔”責任追究確有不少困難,其主要表現有“四難”:“帶病提拔”中的“病症”認定難,責任主體區分難,責任行為確定難,責任追究落實難。因此對“帶病提拔”者的處理比較到位,但對那些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的追究比較難,這也是造成用人上不正之風乃至少數幹部“帶病提拔”後長期得不到查處的一個重要因素。
預防
防止幹部“帶病提拔”,治本之策是要在深入抓好已有幹部選拔任用制度貫徹落實的同時,不斷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關鍵是狠抓落實,強化執行力。把科學發展觀、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切實貫徹到幹部考察考核的具體實踐中去,進一步完善領導幹部選拔提名、考核、監督的機制,擴大考核工作中的民主,擴大選人識人的視野,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幹部提拔起來。
改進民眾參與的方式,落實民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落實民眾公認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加大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和幹部交流的力度,努力形成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各展其能的機制,使“帶病”幹部相形見絀,使“帶病”的幹部無機可乘。
言論自由
幹部“帶病提拔”,雖然是個別現象,但影響惡劣,嚴重損害黨的形象,敗壞組織工作的聲譽,幹部民眾反響強烈。解決好乾部“帶病提拔”是貫徹落實任人唯賢的幹部路線,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淨化純潔幹部隊伍,確保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