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藥監局五措並舉強化零售藥店處方藥監管工作

《市食藥監局五措並舉強化零售藥店處方藥監管工作》是2015年仙桃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銷售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四月以來,市食藥監局採取五項措施,加強零售藥店處方藥監管工作。

一是要求藥品零售企業加強學習。敦促企業質量負責人及從業人員開展處方藥銷售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高認識,規範銷售行為。二是加大檢查和懲處力度。對未嚴格執行藥品分類管理規定,未憑執業醫師處方銷售的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發現一起處罰一起。三是加強駐店藥師的管理,嚴格處方審核。要求企業銷售處方藥時執業藥師或駐店藥師必須在崗,未經審核不得銷售。四是加強含麻黃鹼複方製劑的管理。嚴格憑處方按規定數量銷售,嚴禁恣意銷售。五是加強公眾對“憑處方購買處方藥”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對濫用處方藥危害的認識。

截止目前,該局共檢查藥品經營企業46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8份限期整改,對2家企業給予了當場警告的行政處罰。下階段,該局將把此項工作作為今後工作的重點,實現打擊藥師不在崗和處方藥不憑處方銷售行為監管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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