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下艮上

《巽下艮上》是春秋時期儒學家卜商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巽下艮上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蠱,文皿蟲也。風過山也。時之蠱,而事系之,不可以無制,作也。剛升而上,柔來而下,剛柔兩得其情,大通而柔伏也。巽而上,無違迕也。故可以造治製作,而無難也。古之為治者,以質文相變也。弊而更之,之謂也。以質治者,寛而任人,親而不尊,其弊也。野而不近,縱而難禁,故因其弊而反之以文。以文治者,檢而有度,尊而不親,其弊也。煩而多賊,近而無實,因其弊而更之以質。質文更代,終則有始。如寒暑之謝也。甲者,制事之首也。夫立制者,必先究前弊之由,察其中,要其終。故先三日,以原之,然後更之,今及其先,乃及其後。後甲三日之正,故能合其時,而當於人心也。殷因於夏,周因於殷,故為之改命,創製天下法也。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山下有風,時蠱而制事也。君子將以振民,先有其德然後製作也。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有為者,臣子之職也。受命者,承其意而損益從時,而後蠱,可乾也。柔始受命,能終其事。承父之後也,可謂有子矣。考何咎乎。臨事而專,故曰厲也。終成其志,得無咎也。有事之道也。

九二,乾母之蠱,不可貞。象曰:乾母之蠱,得中道也。

乾內應柔,承母之事也。不可以自正,非所越也。乃得中道矣。事有順而後成者,此之謂也。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象曰:幹父之蠱,終無咎也。

以剛得位,乾其事而專其任也。專之故,小悔,終成其志,故無咎也。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柔之位,而以柔處之,不能敏於事也。是寛其事而無成也。復命得乎,往見吝矣,終無功也。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象曰:乾父用譽,承以德也。

柔非能幹蠱也。事必有主之者矣,用德而不勞於力,五之謂歟。居得中正,眾之所荷,用譽之謂也。

上九,不事王侯,髙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剛上者,主之尚也,令之源也。終其事而不享其利,以髙尚為事,可企而則也。不事王侯,可以尚之也。

作者簡介

卜商(前507年—?),字子夏,尊稱“卜子”或“卜子夏”。春秋末年晉國溫地(今河南溫縣)人,一說衛國人,“孔門十哲”之一,七十二賢之一。性格陰鬱,勇武,為人“好與賢己者處”。以“文學”著稱,曾為莒父宰。提出過“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的思想,還主張做官要先取信於民,然後才能使其效勞。後來孔子喪,孔門亂,子夏到魏國西河教學。李悝、吳起都是他的弟子,魏文侯尊以為師。宋人疑之,《詩》《春秋》等書,均是由他所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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