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約[1919年一戰後簽訂的和約]

巴黎和約[1919年一戰後簽訂的和約]

《凡爾賽條約》(英文:Treaty of Versailles,又稱:《凡爾賽和約》),全稱《協約國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勝國(協約國)對戰敗國(同盟國)的和約,其主要目的是削弱德國的勢力。 背景:1918年11月11日,雙方宣布停戰,在經過長達6個月的談判之後(也即巴黎和會,Paris Peace Conference),於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的凡爾賽宮簽署條約,這項條約得到了國際聯盟承認,並於1920年1月10日正式生效,這也標誌著第一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 中國代表因對會上歐洲列強處理中日青島問題時故意偏袒日本,無視中國利益,憤而離席(轉而與德國另簽和約),這一事件進而引發了震動全國的五四運動。美國在國會表決時多數反對,也未簽署凡爾賽條約。

締約國家

協約國

凡爾賽條約主要簽約者 凡爾賽條約主要簽約者

早在巴黎和會之前,法國、英國和美國已經表明了對和會的不同目的。法國因深受第一次世界大戰影響而成為凡爾賽條約主要簽約者。

戰爭傷害及對歷史上德國數次對法國的侵略主張嚴懲並儘可能的削弱德國;英國出於傳統的政策考慮希望能保持一個相對強大並在經濟上能夠自立的德國以保持歐陸均勢;美國則希望儘快建立一個能保證長久和平的體系並從該體系中獲益,同時主張德國進行戰爭賠償。

三個主要的協約國的目的是不相同甚至存在矛盾的,雖然三國都做出了讓步最終達成了一致,但結果是各方都做出了妥協但卻沒有任何一方完全達到了自己的目的。而德國沒有被徹底削弱也沒有得到安撫,這個結果預示著無論是對戰勝國還是戰敗國,以至於整個歐洲甚至全世界都是個不安定的因素。 用歷史學家安東尼·倫廷的話說,《凡爾賽條約》是“女巫調製的適應人口味的什麼成分都有一點的藥劑……威爾遜主義的成分太少,不足以安撫德國,克里孟梭的成分太少,不足以威懾德國;威爾遜的成分足以招人輕視,克列孟梭的成分又足以激發仇恨”(《勞合·喬治、伍德羅·威爾遜和德國的罪行》,英國萊斯特大學出版社1984年版,第132頁)。

法國

時任法國激進黨政府總理克列孟梭·喬治 時任法國激進黨政府總理克列孟梭·喬治

法國為戰爭付出了巨大代價,500餘萬軍民傷亡,而且西線戰場絕大部分在法國,造成了法國的慘重損失。因此法國希望能取得德國工業的控制權以補償自身損失。克列孟梭總理的觀點也代表了法國民意。

戰後法國軍隊迅速控制了魯爾工業區的重要城市如蓋爾森基興等,造成大批居民無家可歸,同時德國將該地出產的煤通過鐵路運至法國。德國鐵路工人組織了罷工以對抗法國占領者,其中約200人被法國當局處死。

克列孟梭(Geogres Clemenceau)的主張可以簡單歸為以下:德國對戰爭中法國的損失(包括人員、財產等)進行戰爭賠償, 將其軍力削減至不再對法國構成威脅,象徵性的懲罰德國軍國主義以使德國再也不能恢復到1914年以前的政治格局,當眾處死德國皇帝(在戰爭結束前退位並流亡至荷蘭)。法國收回阿爾薩斯-洛林,建立萊茵非軍事區,由戰勝國瓜分德國的海外殖民地。將德國軍力削減至較低水平。同時他還希望簽訂封鎖德國海岸線的秘密條約,以便法國能控制德國的進出口貿易。因為這些嚴苛的條件,克里孟梭也得到了“老虎”的綽號。

英國

時任英國首相戴維·勞合·喬治 時任英國首相戴維·勞合·喬治

英國儘管本土在戰爭中並未遭遇戰火,但仍有許多英軍士兵在戰爭中喪生,因此英國國內廣泛的民意仍希望嚴懲德國。英國首相戴維·勞合·喬治(Davide Lloyd George)支持懲罰德國,但在具體措施上較法國為輕。喬治認識到,一旦法國提出的條件全都得到滿足就會成為歐陸的超級強國並破壞歐陸均勢,這和英國意圖維持一個均衡的歐洲的傳統政策相悖。同時喬治對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的“民族自決”政策感到憂慮,因為英國有龐大的海外殖民地。但他贊同簽訂秘密條約封鎖德國海岸線。

一般認為喬治希望在威爾遜的理想主義主張和克萊蒙梭嚴懲德國的主張中找到一條中間路線,但其政治地位相當微妙。喬治本人在贏得1918年大選時為迎合英國民眾提出了德國需為發動戰爭負責的主張,同時聯合政府中的保守黨也要求嚴懲德國以保證其不再對英國構成威脅。在這種背景下,喬治竭力主張提高英國在戰爭賠款以及德國殖民地的份額。他和克列孟梭因英法兩國都擁有龐大的海外殖民地,都不贊同“民族自決”政策。

同時喬治清醒地意識到過於苛刻的條件會激起德國強烈的復仇心理,這對爭取長期的和平局面不利。另外德國還是英國的第二大貿易夥伴,過分削弱德國的經濟同樣會使英國經濟受損,而他和克列孟梭都認識到此時的美國已經成為經濟強國,而且在未來也會成為一個軍事強國,所以“民族自決”主張在和會召開時被二者有意地忽略。

喬治的主張可歸為如下幾點:保證英國的海上霸權,瓜分德國海外殖民地以加強英國;削弱德國軍力至較低水平;德國進行戰爭賠償但不可過分以免激起德國的復仇心理;幫助德國重建經濟。

美國

時任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 時任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

在1917年4月美國參戰前後,美國國內盛行孤立主義(isolationism), 民眾普遍認為應及早從歐洲事務中脫身。因美國在一戰中通過貿易受益並成為第一經濟強國,政府傾向於安撫德國並保證平等的貿易機會並順利收回戰爭債務。

在戰爭結束前,威爾遜(Woodrow Wilson)總統就提出了十四點建議,該建議比英法兩國的條件都更寬鬆,更容易被德國民眾接受。

美國民眾普遍不希望再次發生世界大戰,基於此威爾遜總統感到過分苛刻的條款會造成德國的復仇心理,戰爭將無可避免。因此他提出建立國際聯盟以維持國際秩序,即國際社會提供保證以避免弱國遭到強國侵略。但歐洲強國普遍認為這種構想過於理想主義且不符合歐洲各國的實際。而且這種政策將會導致美國軍事力量過分捲入國際事務。

威爾遜意識到為了達到建立國際聯盟的目的,他的十四點建議需要做出妥協。而且他堅持“民族自決”政策,例如剛從一戰後的德國和俄國中重新獲得獨立的波蘭。同時他極力反對建立秘密條約,例如秘密軍事聯盟等。不過他同意要削弱德國軍力到一個較低的水平。

談判過程

日本代表團的合影 日本代表團的合影

談判於1919年1月18日在凡爾賽宮鏡廳開始。1870年德國取得普法戰爭勝利並統一德國後德皇曾在此舉行加冕儀式。來自38個國家的70名代表參與了談判。戰敗國德國、奧匈帝國被排除在談判之外。俄國因於1917年和德國單獨媾和且布爾什維克取得國家政權也被排除在談判之外。

從1919年三月開始,談判由五個戰勝國(英國、法國、美國、義大利、日本)政府首腦和外長組成的“十人委員會”主導,該機構組成複雜,矛盾重重,難以做出有效決定。談判過程中日本和其餘各國外長先後退出十人委員會,實際上只剩“四巨頭”,後義大利因對南斯拉夫的阜姆(現里耶卡)的領土要求被拒絕也退出時,最終的談判由三大國(英國、法國、美國)的政府首腦,即英國首相喬治、法國總理克列孟梭、美國總統威爾遜把持,義大利首相維托里奧·埃曼努爾·奧蘭多的作用微乎其微。甚至不準德國參與條約討論。因為各國談判目標不一致甚至存在衝突,每個決定都是經過“不愉快的妥協”後才能達成。亨利·基辛格稱之為“美國式理想主義和歐洲式偏執狂之間的脆弱妥協”。

1919年4月29日由德國外長烏爾里希·格拉夫·馮·布魯克多夫-蘭祖率領的德國代表團抵達凡爾賽宮。5月7日德國代表團接受戰勝國提出的條件,內容包括將德國領土分割一部分給鄰國,戰勝國瓜分德國海外殖民地,限制德國再次發動戰爭的能力等。但因德國被排除在談判之外,德國政府認為以上條件不公並提出抗議,隨即退出和會。

6月20日以古斯塔夫·鮑爾為總理的德國新政府成立,在23日德國國會舉行的投票中支持接受條約者以237票比138票勝出,28日德國新外長赫爾曼·穆勒在和約上籤字。

1920年1月10日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宣告成立。

條約要覽

《凡爾賽條約》共分15部分,440條。

根據條約規定,德國損失了13.5%的領土,12.5%的人口,所有的海外殖民地(包括德屬東非、德屬西南非、喀麥隆、多哥以及德屬紐幾內亞),16%的煤產地及半數的鋼鐵工業。

疆界劃分

·在1918年11月11日停戰時,就割讓阿爾薩斯和洛林給法國,恢復法國在普法戰爭前的疆界。

·北什勒斯維希經過公投,回歸丹麥。凡爾賽條約後的德國領土形勢

·承認波蘭獨立,並給予波蘭海岸線。把原屬波蘭的領土歸還,包括西普魯士、波森省、部分東普魯士及部分上西里西亞;東上西里西亞予捷克斯洛伐克。

·但澤由國際聯盟管理,稱為但澤自由市。

·割讓尤本及薩爾梅迪給比利時;克萊佩達地區給立陶宛(1923年)。

·薩爾煤礦區由法國開採15年,其行政權由國際聯盟代管15年,然後由公民投票決定其歸屬。

·德國承認奧地利獨立,永遠不得與它合併。

·在軍事上,禁止德國實行義務兵役制。

·承認盧森堡的獨立。

·歸還在山東的權益給中國;但後來因為二十一條的關係,則轉交到日本。這觸發了五四運動,使得中國北洋政府拒簽《凡爾賽和約》。中國於1919年宣布與德國的戰事結束,並於1921年與德國另簽和約。

·所有海外殖民地被戰勝國分配。和約規定剝奪德國全部海外殖民地,由主要戰勝國以“委任統治”形式予以瓜分。根據國際聯盟盟約第22條的委任統治檔案,太平洋的德屬紐幾內亞和赤道以南除德屬薩摩亞和那盧(諾魯)以外的群島歸屬澳大利亞;赤道以北原德屬馬紹爾群島、加羅林群島和馬里亞納群島為日本所得;那盧島名義上委託於英國,實由澳大利亞統治;薩摩亞分給紐西蘭。德屬西南非洲交給南非聯邦;多哥和喀麥隆由英、法共同瓜分;德屬東非(坦噶尼喀)歸屬英國;烏干達——蒲隆地地區劃歸比利時。

·德國喪失13.5%的領土。

軍事限制

·萊茵河西岸的領土(萊茵蘭)由協約國軍隊占領15年,東西岸50公里以內德軍不得設防。

·陸軍被限制在100,000員以下,並且不得擁有坦克或重型火炮等進攻性武器,取消德軍總參謀部的設定。

·海軍只能擁有6艘10160噸,裝備280毫米主炮的非無畏戰列艦,6艘輕巡洋艦、12艘驅逐艦和12艘魚雷艇。不得製造及擁有潛艇。

·不得組織空軍。

·不得進出口武器,出口商品額外徵收26%的費用。

·不得生產、儲存化學武器。

·為了限制接受軍事訓練的人數,廢除義務兵役制,士官士兵的役期延長到12年、軍官25年。

在凡爾賽和約中,規定戰敗國德國不能生產重機槍。但是其他國家卻紛紛仿效德國,研製、發展重機槍。

戰爭責任

·德國必須承認全部戰爭責任,承認對協約國平民犯罪。

·前德皇威廉二世被審判為戰爭罪首犯。

·部分德軍被審判犯有戰爭罪,其中一些被判處死刑。

戰爭賠償

根據協約國賠償委員會決定,德國共需賠償2260億馬克(約合113億英鎊)且以黃金支付,後減至1320億帝國馬克。1921年賠償金額確定為49.9億英鎊,即1320億馬克。

一般認為這筆沉重的賠償給德國經濟戴上了一副沉重的枷鎖,並間接導致了納粹黨在德國的崛起,但對此觀點史學界仍有不同評價。

償還賠款

歷時92年 德國終於將第一次世界大戰戰爭賠款全部還清

這幅漫畫表現出德國人對於凡爾賽條約的痛恨 這幅漫畫表現出德國人對於凡爾賽條約的痛恨

據德國《明鏡周刊》2010年9月28日報導,2010年10月3日是東西德統一20周年紀念日,同時也是德國完成第一次世界大戰全部賠款的日子。屆時,德國政府將向法國政府交付6870萬歐元(6.23億人民幣)的最後一筆戰爭賠款。

按照一戰後簽署的《凡爾賽和約》,德國政府需要支付1320億金馬克的賠款,相當於9.6萬噸黃金。但到1929年,這筆賠款被減少到1139.5億金馬克,必須在59年內付清。

從1924年到1930年間,德國被迫發行大量外國債券以籌集這筆巨額賠款。

1929年發生全球金融危機,德國於1931年暫停了每年償付的賠款。

1933年希特勒上台後,德國拒絕恢復償還賠款。但在1953年的倫敦國際大會上,西德同意承擔德國二戰前發行的國際債券償還責任。

按照倫敦大會規定,可以待德國實現統一後開始償還賠款,只是要先行支付一筆利息。柏林圍牆倒塌後,德國實現了國家統一,此後德國開始償還這些國際賠款,直到2010年10月3日還清最後一筆賠款。

自一戰戰敗後,德國曆時92年才完全還清賠款。

各方反應

戰勝國

法國認為自己沒有完全得到滿足,克列孟梭在隨後的大選中下台。從整體而言英國對條約比較滿意,德國東部邊界得到了一定的安全,如波蘭的獨立和但澤自由市的成立。在某種程度上英國甚至認為條約對德國過分苛刻,這可能導致德國的不滿並成為未來的不穩定因素。美國認為條約是歐洲的麻煩所在,而且對德國過於苛刻。1919年美國國會投票決定拒絕簽署凡爾賽條約並拒絕加入國際聯盟。

戰敗國

當德國了解到條約內容後,憤怒和屈辱感迅速在德國國內蔓延,似乎德國並未意識到他們對發動戰爭負有責任而且他們已經戰敗,起初德國政府拒絕接受條約,德國海軍以自沉艦艇的方式表達對條約的不滿。

後來成立的魏瑪臨時政府陷入兩難境地,總理謝德曼拒絕簽訂條約辭職,隨後陸軍總司令興登堡稱德軍已無力再戰。1919年6月28日協約國向德國發出最後通牒,新成立的魏瑪共和國總統弗雷德里希·艾伯特決定接受條約。

隨後保皇派、民族主義者和前軍隊將領開始質疑條約。魏瑪共和國的政治家、社民黨人、共產黨人、猶太人被他們視為叛國者,因為這些所謂的“十一月罪犯”是魏瑪政權的既得利益者,也是他們“在背後捅了德國一刀”。這種論調在德國投降後具有廣闊市場,因為當時德國已經取得了東線的勝利並和俄國布爾什維克政權簽訂了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而西線德軍仍在法國和比利時境內。但實際上西線德軍的春季攻勢因給養不足而被迫停止,在批評者眼中這次失敗被歸罪於後方的罷工,尤其是猶太人。而他們卻忽略了交戰雙方已經捲入了總體戰中,前線的局部戰術優勢無法扭轉德國在戰略上的失敗。儘管如此,這種論點在德國國內仍引起了廣泛共鳴並被納粹黨所利用。

條約執行

1919年人們在國會大廈前集會反對凡爾賽條約 1919年人們在國會大廈前集會反對凡爾賽條約

戰後的德國經濟非常羸弱,只支付了條約規定的賠償金額中的一小部分,但即使這一小部分也給德國經濟造成了極大負擔並導致了近1/3的通貨膨脹。條約規定德國以礦產資源和工業設備賠償未能以現金支付的部分更激起了德國民眾的不滿。

以下是對條約比較明顯的違反:

·1919年德軍總參謀部在形式上被解散,但其核心仍以“部隊局”的形式存在和運作,並依據一戰的經驗繼續完善德軍軍事學說、組織訓練。

·1922年4月16日魏瑪共和國和俄國蘇維埃政府在義大利拉帕洛簽訂拉帕洛條約,雙方宣布放棄在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及一戰後向對方提出的領土和金錢之要求。而且,兩國也同意外交正常化並“友好合作,在經濟上互惠互利”。在雙方於29日簽署的秘密附屬檔案中規定德國可在俄國訓練部隊、試驗凡爾賽條約中禁止的坦克和飛機等武器。

·1935年3月希特勒宣布恢復兵役制並擴充德國軍隊,包括建立凡爾賽條約中禁止德國擁有的海軍武器、裝甲部隊和空軍。並且當著世人的面撕毀了凡爾賽條約。

·1936年2月希特勒宣布德國重新占領萊茵蘭非軍事區。

·1938年3月希特勒宣布德國與奧地利合併。

·1939年3月希特勒宣布占領捷克斯洛伐克除蘇台德地區的其餘部分。

·1939年9月德軍閃擊波蘭,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

歷史評價

一般認為雖然一戰西線戰事絕大部分發生在法國,法國因此遭受了重大損失,但克列孟梭的政策仍過分激進,對德國過分苛刻。而且條約是勝利者強加於失敗者的和平,是對德國的一種羞辱。現下史學界對此仍有不同觀點。

凱恩斯在其著作《和平的經濟後果》中說,這是“迦太基式的和平”,意即將戰勝了德國的法國比作與在布匿戰爭中戰勝了迦太基並將其徹底摧毀的羅馬帝國。他認為,和約對德國的懲罰太重,《凡爾賽條約》強加給德國的賠款負擔將毀滅德國經濟。 後來法國經濟學家埃蒂涅·曼托索在給凱恩斯的公開信中發表了他的不同觀點,並指出凱恩斯的戰後預言並未成真,如凱恩斯預言歐洲鋼鐵產量會下降,實際上1929年的產量較1913年增加了10%,凱恩斯預言德國鋼鐵產量會下降,實際上1927年德國的鋼和鐵產量較1913年分別增加了30%和38%,且1913年的數據包括了戰後德國割讓的領土。又如凱恩斯預言戰後德國國內儲蓄不會超過20億馬克而實際上1925年的數字是64億,1927年76億。凱恩斯預言德國在條約生效30年內無法支付高於20億馬克的賠款,曼托索稱在1933至1939年間德國在重整軍備上花費了7倍於此數的金錢。

法國普遍的意見是和約對德國的懲罰太輕,不足以防止德國東山再起,特別是威爾遜的民族自決原則導致東歐碎片化,沒有強大的鄰國制衡德國,因而是愚蠢的。法軍元帥斐迪南·福煦批評《凡爾賽條約》是對德國的“投降”和對法國的“叛賣”,並預言“這不是和平,而是20年的停戰”

美國代表團成員威廉·布里特(William C. Bullitt)譴責《凡爾賽條約》嚴重違背了民族自決和國家平等的原則,批評威爾遜“沒有把我們的戰鬥進行到底”,默許“世界遭受痛苦的各民族再次被投入到壓迫、奴役和瓜分之中”,並憤而辭職。 美國國內最激烈的批評來自《民族》(Nation)雜誌的編輯、左翼人士奧斯瓦爾德·維拉德(Oswald G. Villard)。他在給參議員羅伯特·拉福萊特的信中稱,和約是“人類曾經制定的最不公正的媾和檔案”,“違背了停戰時美國向德國做出的莊嚴承諾”,“散發著欺騙、復仇和不人道的臭味”。在維拉德看來,和約“不僅保留了舊的邪惡的世界秩序,而且使這一秩序變得更壞”,“構成一個名副其實的潘多拉的盒子”。

威爾遜自已也深知,和約並未能完全貫徹“十四點原則”,但他認為自己已經盡力了,並實現了最好的結果。他曾痛苦地對歷史學家威廉·E·多德(William E. Dodd)說:“我還能做什麼?我是在十分困難的境地談判。人們認為我能控制一切,我多么希望我有這樣的力量。”(威廉·E·多德:《伍德羅·威爾遜及其工作》,道布爾迪出版公司1932年版,第434頁)

又有一種觀點稱德國在條約中獲益匪淺,如史學家格哈德·溫伯格在其著作《手邊的戰爭》中提到,由俾斯麥一手建立的德國政治體系不但未被摧毀反而得以保存,而且德國避免了戰後被戰勝國大規模軍管(特別是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形勢對比)。

凡爾賽條約為納粹崛起埋下了禍根 凡爾賽條約為納粹崛起埋下了禍根

回顧一下,在1919年時德國其實取得了較五年前戰爭爆發時更有利的戰略態勢,尤其是德國的東方,原來在經濟和軍事上都不斷膨脹且親法的俄羅斯帝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外交上孤立,內部紛爭不斷且捲入內戰的蘇維埃俄國。在東南方,德國的前盟友奧匈帝國分裂為數個弱小的共和國,對德國的再次崛起已經無法構成威脅了。

英國軍事史學家科熱里·巴尼特聲稱,與德國所期待的一旦贏得戰爭後他們強加於協約國的和平條約相比,凡爾賽條約實際上是相當仁慈的。對比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俄國失去了1/3的人口,一半的工業,90%的煤產地以及50億馬克的戰爭賠償。巴尼特同樣認為德國在簽訂條約後的戰略態勢較1914年更好,以前在德國東方可以起到平衡德國作用的俄羅斯帝國和奧匈帝國消失,而且德國和新生的俄國之間有波蘭作為緩衝。在西方只有無論是經濟實力還是人口都不如德國的法國和比利時。巴尼特還認為英法兩國應通過一種徹底摧毀俾斯麥一手創立的統一的德國並使其重新分裂為多個較弱小的政治實體的方式實現歐洲大陸的永久和平,只有這樣做才能徹底解決德國給歐洲帶來的麻煩,但英國並未達成自己參戰的目的。

英國代表團成員哈羅德·尼科爾森(Harold Nicolson)回憶說:“我們前往巴黎的時候堅信新秩序會很快建立,而在我們離開巴黎的時候卻認為新秩序不過是對舊秩序的玷污。我們抵達巴黎的時候是威爾遜派的學生,而離開巴黎的時候卻成了威爾遜派的叛徒。……我們抵達巴黎的時候決心達成一個公正和英明的和平,我們離開的時候卻發現強加給敵人的條約既不公正又不英明。”(哈羅德·尼科爾森:《1919年媾和》,康斯特布爾公司1944年版,第187頁)

不同觀點

史學界對凡爾賽條約削弱並羞辱德國的觀點有爭議,一些觀點如下:

1、凡爾賽條約中規定的裁軍委員會名存實亡,德國的戰爭賠償數額不斷減少直至徹底取消,這筆財政負擔和受害國的戰後重建費用實際上從德國轉嫁到了受害國身上。

2、與協約國相比,德國的經濟和工業潛力受戰爭影響更小。雖然德國在戰爭中也受到損失,但1919年時德國經濟較其鄰國的優勢比1913年更明顯了。

3、一些對凡爾賽條約持否定意見的批評者們認為波蘭的建立使德國免受其最大的潛在敵人俄國影響。1920的華沙戰役阻擋了布爾什維主義向戰後虛弱的歐洲前進的步伐,特別是此時的德國正面臨著共產主義思潮的泛濫。

4、戰後德國境內仍有以波蘭語為母語的少數民族聚居區,這種情況加劇了德國歷史上持續不斷的種族衝突。

5、戰後德國保持了對巴爾幹諸國的比其東南方的鄰國更大的影響,而其他國家並沒有努力改變這種狀況。

各方看法

德國魏瑪共和國首任總理謝德曼:誰要是簽署這樣的條約,他的手就會爛掉!

英國經濟學家凱恩斯:它是一個殘忍的勝利者在文明史上所乾出最凶暴的行為之一。

協約國聯軍總司令福煦:“這不是和平,不過是20年的休戰。”

蘇聯締造者列寧:“靠《凡爾賽和約》來維繫的整個國際體系、國際秩序是建立在火山口上的。”

評論總結

簡而言之,儘管德國在一戰中失敗了,但仍因為世界各國互相猜疑,使得德國有再一次挑起戰爭的機會。《凡爾賽條約》只是暫時性的執行,簽訂者的不堅定為後來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埋下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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