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巴勒斯坦問題的出現可以上溯到19世紀末。當時,政治猶太復國主義興起,猶太人湧向巴勒斯坦,並聲稱他們對巴勒斯坦擁有“歷史的”和“自然的”權利。而世世代代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巴勒斯坦人卻逐漸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在此過程中,兩個民族相悖權利的撞擊與衝突持續了近一個世紀,到2002年依然熱點不斷,並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
歷史淵源
巴勒斯坦地扼亞非歐三洲要衝,是聯結東西部阿拉伯國家的紐帶,長期以來,它一直是強鄰與大國爭奪的主要目標,在歷史上也出現過部族的遷徙和後來者征服先來者的情況。
巴勒斯坦最早的居民是公元前4000年在此定居的迦南人。公元前13世紀,腓力斯人移居此地,並將此地稱為“巴勒斯坦”,意為“腓力特人的土地”。
公元前1025年,同阿拉伯人、迦南人共同生息在這片土地上的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了統一的希伯萊王國,後分裂為以色列(希伯萊語“與神摔跤”的意思)王國和猶太王國。公元前586年,巴比倫王國占領了猶太王國,並把數萬名猶太人作為俘虜押回巴比倫,開始了猶太人歷史上的“巴比倫之囚”的時代。這是猶太人的第一次大流散,從而結束了古猶太人在巴勒斯坦立國的歷史。
羅馬帝國時期,猶太人為了反抗羅馬人的入侵,曾舉行了三次武裝起義,但遭到失敗並被大批屠殺,猶太人死亡150多萬人,倖存者幾乎全部逃離和被驅逐出巴勒斯坦,從而結束了猶太民族主體在巴勒斯坦生存的歷史。直到20世紀初,猶太人在政治、經濟上同巴勒斯坦基本上沒有什麼聯繫了。
公元637年,巴勒斯坦併入阿拉伯帝國,其居民、宗教、文化逐漸阿拉伯化,形成巴勒斯坦阿拉伯人。1300多年來,他們在這一地區勞動生息,成為這塊土地的主人。到1918年時,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只有不到6萬,僅占當地居民的8%。
流散到世界各地的猶太人在長達1000多年的漫長歲月中,處境悲慘。中世紀歐洲各國是基督教居於統治地位,它們視猶太教為異端邪說,並對猶太人實行種族歧視、迫害以至屠殺。艱難的處境成了猶太復國主義的催化劑,使猶太復國主義從一般的願望發展成了具體的政治性運動。
形成歷程
起初,政治猶太復國主義運動只是世界猶太人中的一個邊緣運動,至多只是歐洲猶太人中的一種思潮,多數猶太人對此沒有興趣,甚至反對。猶太人不認同猶太復國主義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很多猶太人包括一些著名人士和領袖,意識到在巴勒斯坦復國必然傷害當地人民的利益,於道義不合,他們建議去尋找一塊“沒有人民的土地”,用來建立猶太家園。
但歷史的發展並不總是符合理性和道義的。19世紀後期,沙皇俄國開始對猶太人屠殺,東歐各地也開始了反猶、排猶活動。20世紀30年代,希特勒開始瘋狂殺戮猶太人,迫使大批猶太人不得不加入到復國的行列。一些大國,包括英國、美國,為了推行對阿拉伯國家分而治之的策略,也縱容與支持了猶太復國運動。
1917年11月,英國發表《貝爾福宣言》,支持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一個猶太人的國家。當年11月6日,英軍入侵巴勒斯坦(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巴勒斯坦屬於正在與德國一起對英作戰的奧斯曼帝國),並在一戰結束後取得了管轄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權”。1921年,英國以執行《貝爾福宣言》為由,採取了傳統的分而治之的政策,以約旦河為界,將巴勒斯坦分為東西兩部分。在英國的支持下,猶太人開始大規模遷入巴勒斯坦,到1939年,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近45萬,占巴勒斯坦居民總數的1/3。
1947年11月29日,聯大通過了巴勒斯坦分治決議。規定英國對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於1948年8月結束,其後在巴勒斯坦建立阿拉伯國和猶太國;阿拉伯面積11000平方公里,猶太國面積14000平方公里;耶路撒冷市成為一個在國際政權下的獨立主體,由聯合國管理。這樣人口占巴勒斯坦總人口三分之一的猶太人擁有了近60%的土地。
聯合國分治決議一通過,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和阿拉伯國家紛紛舉行示威,反對分治。猶太復國主義者認為,應藉此大好時機以武力建國。1947年11月30日清晨,爆發了猶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間的激烈的武裝衝突。1948年5月14日,猶太復國主義者宣布成立以色列國。15日,阿盟國家埃及、外約旦、伊拉克、敘利亞和黎巴嫩的軍隊相繼進入巴勒斯坦,第一次中東戰爭開始。
此後,又發生了4次中東戰爭。在1967年的第三次中東戰爭中,以色列占領了巴勒斯坦全境,土著的巴勒斯坦人分成了三部分:一部分背井離鄉,加入到第一次中東戰爭後形成的巴勒斯坦難民行列;一部分在以色列本土上成為以色列的少數民族;大部分留在加薩走廊和約旦河西岸,成了沒有國家的被占領區居民。
但巴勒斯坦人民從來沒有放棄過要求恢複合法民族權益和建立國家的鬥爭,從20世紀50年代的費達因(敢死隊)到有綱領、有組織的巴解組織,直到1987年開始的全占領區的巴勒斯坦人民的大起義,巴勒斯坦人民的力量不斷壯大。
不斷的戰爭最終讓阿方明白:以色列是不能被常規戰爭所消滅,以色列在戰爭中是越打越大。而以方也明白:不可能通過一次常規戰爭達到一勞永逸地解決自己的安全問題。雙方終於意識到,談判是惟一的出路。在國際社會的推動下,1993年9月,巴勒斯坦人的組織第一次以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與以色列簽訂了奧斯陸協定,開始了巴以和平進程。但由於巴勒斯坦人民是處在“理與力”相悖的狀態,在遇到關鍵問題時,雙方總要有一番較力,和談的進程一波三折。
問題所在
巴勒斯坦問題之所以難以解決,其關鍵所在就是參加和談的以巴雙方在實質性問題上都是針鋒相對的,是一種“零和博奕”———一方所得即為對方所失,雙方可以讓步的餘地相當有限。這是中東和談困難的一個實際情況。比如耶路撒冷問題,巴解權力機構主席阿拉法特強調,沒有巴勒斯坦對東耶路撒冷行使全部主權,就沒有巴以和約,要求以色列應根據聯合國決議把耶路撒冷同其他西岸地區一起歸還巴勒斯坦。但是以色列方面表示,以只同意歸還西岸和加沙的大部分土地,前提是以色列繼續對東耶路撒冷擁有主權。而自奧斯陸協定以來的兩次長期、大規模的巴以衝突的導火索都是由耶城糾紛引起的。
除了耶城地位問題,雙方和談的焦點有如下幾個:領土如何劃分、定居點前途、巴勒斯坦難民出路、水資源分配以及雙方未來關係等。這些問題解決得如何事關巴勒斯坦能否順利建國及將來國家的發展。
然而,在現實中,巴勒斯坦的生存和發展面臨巨大困難,這使它在與以色列的和談中砝碼較少。這些困難主要是:一,巴勒斯坦的領土、領海和領空幾乎全部控制在以色列手中,所有的出入境口岸均由以色列掌握;二,巴的經濟落後且畸形發展,嚴重依附於以色列,一旦建國,難以獨立運轉的經濟將使巴的社會發展和百姓生活出現空前困難;三,巴至今尚未建立獨立的貨幣和金融體系,電力、燃料等戰略能源完全控制在以色列手中,80%的淡水也受其支配;四,加沙和約旦河西岸這兩塊巴勒斯坦領土相隔數十公里,連線兩地的安全通道若為巴關閉,巴勒斯坦的正常運轉將陷入嚴重的癱瘓。
同時,國際社會對巴建立實體國家的立場並不一致,沒有形成統一的和強有力的後盾:惟一可以主導和平進程並能影響以色列態度的美國對此並不支持。“9·11”事件後,美國雖有積極表示,但缺乏具體行動,尤其是在反恐戰爭進行順利的情況下,美國態度有所反彈;日本、俄羅斯歐盟態度模稜兩可,它們支持巴建立獨立國家,但認為巴應先完成與以的和談,避免單方面採取行動;阿拉伯和第三世界國家旗幟鮮明地表示支持,但是這些國家也從現實出發,認為巴應爭取以的認可。
所有這一切決定了巴勒斯坦人民鬥爭的長期性。
現狀
就巴以目前的狀況而言,雙方很難和平共處,但幾十年來,雙方誰也消滅不了誰,雙方的事實存在是任何一方都不能迴避的現實。單靠巴以雙方之間進行交涉,一種可能的前途就是雙方武力衝突不斷,而和平卻遙遙無期——目前的情況正是如此。
巴勒斯坦問題的解決有三種可能:一是以色列再出現一個像拉賓一樣的人物,真正用“以土地換和平”的方式來解決巴勒斯坦人民的生存與建國問題;其二是阿拉伯國家真正團結起來,全力支持自己的同胞,使巴勒斯坦與以色列形成一種勢均力敵的態勢,從而保證巴勒斯坦人民利益;第三是期待能決定天平方向的國際力量來主持正義。回顧歷史,在巴勒斯坦問題上,大國的介入一直對和平進程的發展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這其中,美國是惟一可以左右以色列政策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