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十)負責對全市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全市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牽頭擬訂全市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相關規範性檔案。

簡介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巴中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41號),設立巴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簡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經濟委員會負責的經濟運行綜合管理、工業行業管理及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職責,原市中小企業局的職責和原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職責劃給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煤炭、電力等能源行業規劃職責劃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五)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劃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六)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職責劃給市商務局。
(七)增加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職責。
(八)增加建築垃圾資源化再利用技術及裝備研發,制訂並實施產業專項規劃和產業扶持政策的職責。
(九)增加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和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訊業、信息服務業和軟體業等行業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巴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促進我市工業經濟發展、信息化建設和無線電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市工業結構調整。
(二)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市戰略。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市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期、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市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訂並實施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備案全市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市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訂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市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申報並監督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七)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訂市級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組織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申報工作。
(九)負責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全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市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對全市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負責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市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市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引進外資及兼併重組。
(十四)負責全市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牽頭擬訂全市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相關規範性檔案。

內設機構

按照上述職責,巴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負責機關政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信訪、保密、綜治、安全、維穩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工業經濟宣傳的組織協調和機關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等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與監督,指導行業財務核算管理,指導行業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綜合科(產業園區科)
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制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分析、發布和工業企業信息平台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園區發展監測運行分析,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負責園區項目、資金的申報和監督管理;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申報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項目。
(三)產業政策科(政策法規科)
貫徹落實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布局調整方案,擬訂推進重要產業區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國家鼓勵的工業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確認工作;指導重大產業化項目布局和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研究,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社會中介組織發展;負責本部門、本系統依法行政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經濟運行科(煤炭科、冶金建材科)
負責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平衡、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綜合協調,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炭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煤炭生產能力的核定;負責煤炭生產的行政許可;負責煤礦復產驗收工作;負責煤炭行業改建、安全技改項目審核申報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參與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負責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的徵集、管理、使用、監督及相關協調工作;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成品油市場發展規劃;負責成品油和煤炭經營的資格審核、報批和市場監管,實施相關行政許可;負責實施鋼鐵、釩鈦、有色、建材等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監測行業運行態勢,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發與套用;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承擔市大件運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技術改造科(項目科)
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組織企業技術改造的推進工作;制訂全市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投資規劃、年度計畫和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意見,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項目的審核、上報、登記備案和享受優惠政策確認的有關工作;監督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負責全市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工作,制訂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申報國家、省技術創新項目並監督實施;擬訂節能環保、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組織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負責重大技術裝備和機械行業管理;組織編制重大技術裝備、機械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組織申報重大技術裝備專項資金計畫和重大科技專項;指導和管理市政府確定的骨幹企事業單位重大技術裝備工作;承擔市重大技術裝備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企業科
統籌推進全市大中小企業協調配套發展,負責大企業大集團培育,指導非公有制企業發展;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指導企業實施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工作;擬訂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國家、省有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服務體系建設項目,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支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服務,負責除煙、酒以外飲料食品的行業管理;監測行業運行態勢;組織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和標準化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示範企業、示範基地建設和農產品加工業技術研發專業分中心建設,指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工作;負責中小企業農業產業化貸款貼息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參與制訂全市名牌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技術標準、綠色標準;參與市內知名產品和馳名商標推薦評比工作。
(七)化工醫藥科(輕工紡織科)
負責化工、醫藥、輕工、紡織等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技術標準、技術規範,依法實施化工、醫藥、輕紡行業行政許可;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協助處理安全事故;負責天然氣化工產業的規劃和發展,參與市化工產業園區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監控化學品的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管理,許可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企業新建和改擴建,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產品質量;負責管理市藥品儲備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軍需、戰略等情況下藥品器械的緊急調度;負責旅遊工藝品開發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辦公室的職責。
(八)財金協調與融資擔保科
協調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信貸、稅收等方面的問題;牽頭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融資平台,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建設,組織申報國家、省有關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專項資金;負責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組織擬訂利用外資政策;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組織指導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企業跨區域和境外開展合作、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指導工業企業擴大自營出口並協調有關優惠政策;負責外商投資技術改造項目審核和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
(九)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科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利用建築垃圾生產建材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制訂並實施產業專項規劃和產業扶持政策。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省財政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項目,並監督實施;組織申報中央、省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並監督實施;負責汽車、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牽頭擬訂全市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相關規範性檔案;開展節能降耗的監督執法工作。
(十)電力科
負責電力運行調度管理。研究提出中、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實施電力許可,依法管理供電營業許可工作;負責農村電力行政管理;指導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協助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十一)信息化科
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推進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負責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規範;指導監督政府部門、行業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重大安全事件;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統一規劃並協調管理重大項目、工程通信設施;組織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實施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重大事項;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規範;推進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申報國家、省信息產業發展基金、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項目;承擔軟體企業的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工作;推進物聯網、智慧卡產業發展及套用推廣。
(十二)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負責無線電頻譜規劃,指配無線電頻率和台站呼號;負責無線電台(站)建設規劃,負責無線電台(站)的日常管理;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線電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組織重要時期、重點區域、重大活動的無線電安全保障;管理無線電發射設備市場;負責協調處理軍地及市際間無線電行政執法事宜;負責收繳無線電頻率資源占用費;負責協調處理軍地及區域間無線電頻率管理相關事宜;指導無線電管理相關協(學)會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科
負責委機關、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出國政審相關工作;歸口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幹部和直屬企業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研究制訂有關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人才的培訓、交流工作;負責工業企業智力引進和企業管理人員出國培訓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巴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核定行政編制36名。其中:主任(兼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機關黨委書記、機關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各1名(按副縣級配備);科級領導職數19名。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包括在核定的編制總數內,其領導按市委規定配備。機關工勤事業編制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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