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7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保監局局長左緒文建議運用市場化手段,通過發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積極應對環境污染事故高發態勢,探索環境治理工作的新途徑。
左緒文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是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重要內容,能促使商業責任保險與環境保護管理相結合,轉嫁企業風險,補償事故損失,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這一保險已在湖北、湖南、江蘇等展開試點,取得一定效果。
左緒文介紹,在國際上,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有的作為強制保險,要求企業必須參加,有的則以自願保險為主、強制保險為輔。因此,他建議我國可以在國家層面,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進行法律規範,尤其對高污染風險企業應實行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環保部、保監會不久前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左緒文建議,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開展關於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地方立法,引導鼓勵企業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