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中國台灣地區政黨]

工黨[中國台灣地區政黨]

工黨,台灣地區政黨。1987年11月1日在台北宣布成立,1987年12月6日召開第一屆黨員代表大會,通過了黨綱、黨章和黨旗,選舉產生了該黨中央委員會。是由一批出身於台灣中下層,熱心謀求勞工權益,以知識分子為中堅力量組成的政黨。該黨主席稱工黨是以“勞工為主體”,“聯合其它階級人民的政黨”。黨旗以七星旗,墨綠色底,中間一大星,下圍六小星,標誌工黨以工人為主體,團結農民、漁民、婦女、少數民族、中小企業者與知識分子。該黨實行主席制,並以直接選舉產生黨的各級組成人員。黨中央設主席、副主席。1988年5月該黨分裂,部分人員組成勞動黨。

政治主張

在其建黨宣言及黨綱中表示:

(1)基於勞動人民的立場,特彆強調為人類創造財富的勞動人民應有其合理的權利”、“對於農民所遭受之剝削與壓迫,決心作最大的奮鬥,為台灣的農民創造合理的農業勞動條件。”

(2)實行勞動大眾的民主、自由、平等政治、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全面推行以勞動大眾為中心的民主改革”、“全面落實言論、思想、講學、信仰、集會、結社”等基本人權。

(3)主張台灣與大陸和平交流往來,其黨綱有關“大陸政策綱領”中說,“台灣前途之解決,應首先結束國、共兩黨對峙,恢復兩岸人民來往,經充分了解後,在尊重台灣人民意願的原則下以民主、和平方式解決”,“兩岸政府應結束敵對、不實的政治宣傳,雙方逐步建立理智而公開的對話,降低彼此的敵意,為發展台海和平創造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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