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銀瑞信睿智中證5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

本基金資產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證500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首發和增發新股、債券、權證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為90%-95%,其中標的指數成分股票、備選成分股票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不低於90%。現金、債券資產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證券品種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為5%-10%,其中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權證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

基金概況

基金名稱工銀瑞信睿智中證5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A份額
基金類型創新型封閉式
成立日期2012-01-31
投資類型股票
投資風格指數
基金經理何江
最新份額341,299,799份

投資目標

採用指數化投資,通過控制基金投資組合相對於標的指數的偏離度,實現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通過產品分級設定,為不同份額投資者提供具有差異化收益和風險特徵的投資工具。

投資範圍

本基金資產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證500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首發和增發新股、債券、權證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本基金投資於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為90%-95%,其中標的指數成分股票、備選成分股票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不低於90%。現金、債券資產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證券品種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為5%-10%,其中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權證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取完全複製策略,即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構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但因特殊情況(如市場流動性不足、成分股被限制投資等)導致基金無法獲得足夠數量的股票時,基金管理人將運用其他合理的投資方法構建本基金的實際投資組合,追求儘可能貼近目標指數的表現。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目標是:力爭使得基金日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日收益率偏離度的年度平均值不超過0.35%,偏離度年化標準差不超過4%。

業績基準

收益分配原則如果睿智A份額與睿智B份額終止運作,本基金將根據契約的規定轉為上市開方式基金(LOF),屆時),屆時本基金將調整基金的收益分配,並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的每一份額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權;本基金的每一份額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權;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準日次,每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30%;

3.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

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兩種:現紅與利再投資。

收益分配,並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權;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30%;
3.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場外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場內基金份額收益分配方式只能為現金分紅;場內基金份額具體收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註冊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 5.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6.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歷史沿革

募集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1年9月22日證監許可〔2011〕1541號文批准。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包括“睿智500份額”、“睿智A份額”與“睿智 B份額”。其中,睿智 A份額和睿智B份額的基金份額配比始終保持4∶6的比例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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