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方法
國家統計局統一編制全國和省級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採用鏈式拉氏公式,編制定基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序列。對比基期5年調整一次,現行對比基期為2010年。基本流程包括:確定調查產品目錄(即產品籃子);確定調查企業;確定各類調查產品代表權數;蒐集基礎數據;計算各類PPI。
確定調查產品目錄。中國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調查產品目錄包括41個行業大類、201個行業中類、581個行業小類、1638個基本分類的20000多種工業產品;購進價格調查目錄包括900個基本分類的6000多種工業產品。上述調查產品的確定,嚴格遵循了對工業行業代表性強,對國計民生影響大,生產穩定,有發展前景等原則。
確定調查企業。對全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即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通過主觀選樣和抽樣相結合方式確定調查企業;對規模以下工業企業通過隨機抽樣方式確定調查企業。目前,全國工業生產者價格調查企業近6萬家,分布在430個調查市、縣。
確定各類調查產品的代表權數。出廠價格指數的中類、大類權數根據工業統計中分行業的銷售產值資料計算,中類以下權數根據典型調查資料估算確定;購進價格指數的權數根據投入產出資料和典型調查資料估算確定。一般每5年更換一次,在5年期內各年度適當調整。
編制各類PPI。每月編制一次,分別編制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和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指數。其中,各基本分類月度環比指數,根據所屬工業產品價格變動相對數,採用幾何平均法計算;小類以上月度環比指數採用逐級加權平均法計算;各省(區、市)各類月度環比指數通過對轄區內所有調查企業相關數據超級匯總得出,全國各類月度環比指數通過對各省(區、市)相關指數加權匯總計算得出。由月度環比指數再分別計算各類定基、同比指數。
資料來源
國家調查隊系統負責PPI基礎數據收集工作。由國家統計局統一選定近6萬家調查企業;市級國家調查隊向調查企業布置調查任務;各調查企業需按月填報本企業每月5日和20日出廠、購進時點價格並報送市級調查隊;企業原始資料經市級調查隊、省級調查總隊審核後報送國家統計局。
數據公布
全國PPI數據由國家統計局統一對外發布,每月一次。發布內容包括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總指數、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總指數、各主要類別指數的環比、同比數據。
指數分類
2012 年 5 月份工業生產者價格主要數據 | |||
5月 | 1-5月平均 同比漲跌幅 (%) | ||
環比漲跌幅 (%) | 同比漲跌幅 (%) | ||
一、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 | -0.4 | -1.4 | -0.3 |
生產資料 | -0.5 | -2.1 | -0.9 |
採掘 | -1.4 | -1.5 | 3.0 |
原料 | -0.8 | -1.1 | 0.5 |
加工 | -0.2 | -2.6 | -1.9 |
生活資料 | 0.0 | 0.9 | 1.4 |
食品 | -0.1 | 1.8 | 2.5 |
衣著 | 0.0 | 2.1 | 2.6 |
一般日用品 | 0.2 | 1.0 | 1.3 |
耐用消費品 | 0.0 | -1.2 | -0.7 |
二、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 | -0.3 | -1.6 | 0.1 |
燃料、動力類 | -0.4 | 1.6 | 4.5 |
黑色金屬材料類 | -0.5 | -5.6 | -3.8 |
有色金屬材料及電線類 | -0.7 | -6.2 | -4.4 |
化工原料類 | -0.5 | -3.8 | -1.9 |
木材及紙漿類 | 0.1 | 0.7 | 1.2 |
建築材料及非金屬類 | -0.3 | -0.2 | 1.7 |
其它工業原材料及半成品類 | -0.1 | -1.1 | -0.2 |
農副產品類 | 0.1 | 0.3 | 1.5 |
紡織原料類 | -0.3 | -1.1 | 0.3 |